至於我,當天晚上便已經準備好了衣服,趁著晚上沒有多少光亮,悄悄地翻牆出去了工廠。
從工廠裏離開之後,我便直接去了蘇家的一個小場子裏,在附近的一家小酒吧。
之所以會叫他小酒吧,是因為和蘇家的長夜相比,這家酒吧根本就什麼都不算,不過實際上來說,這家酒吧在當地,也是一家很有名的酒吧了。
等我進去之後,酒吧裏便是一片嘈雜的音樂聲,舞池裏麵有無數的人在瘋狂地扭動,
裏麵的那些小青年,一二哥哥的都瘦得跟猴子一樣,身上卻紋滿了紋身,而且都是好幾個人圍在一塊,閃光燈哢哢的閃爍,然後回去發朋友圈裝逼。
雖然我的打扮比較奇怪,但是在這裏麵,並沒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
看來,城市越大,包容性就越強,越是大城市,裏麵什麼樣的人都有,所以大家對於一些事情,便不再感覺到新鮮了。
我找了一個地方,坐下之後,隨便點了一杯酒,然後便四處張望。
在這家酒吧的門口,有兩個身穿黑西服的人充當保鏢,在另外一邊,圍著有七八個人,警惕的看著四周,隨時預防著特殊的情況。
滿打滿算下來,也就是十個人左右,對於現在已經恢複到巔峰時期的我來說,這十個人,不過就是一碟小菜。
所以,我便站起身來,來到了人群之中,既然是要動手的話,那就要引起一定的波動嘛。
所以,我來到了那幾個青年的身旁,這幾個家夥,很明顯就是嗑藥了的,頭搖的就跟撥浪鼓似的,
在他們的身旁,還有幾個小太妹,在裏麵不停的甩著頭發,看樣子,藥也沒少嗑。
我一走過來,他們幾個人便將目光投向了我,大笑著朝我走了過來,對我說道,“哥們,你這身什麼打扮啊,要唱戲去啊。”
而其他的幾個人也是笑了起來,對我說道,“就是啊,哥們,你走錯片場了吧。”
我冷冷的看著這幾個人,很不屑的說道,“一群傻逼。”
那幾個人頓時就怒了,指著我罵道,“草擬嗎的,你他媽的罵誰呢?”
我冷笑了一聲,說道,“我說的就是你們傻逼,怎麼,不服氣嗎?以為自己紋個身,就真的是社會大哥了嗎?傻逼。”
實際上,要是在平時的話,像這種人,我根本就連看都不會看,因為,我跟他們之間,差距實在是太大,一隻螞蟻不管怎麼叫囂,都不可能引起一頭大象的注意。
但是,今天不一樣,我需要那這幾個小子開刀,來實現我的目的才行。
我這麼一罵,那七八個小青年,頓時就圍了上來,用身子頂住我之後,便直勾勾的盯著我,罵道,
“他媽的,我看你是活膩味了吧,穿著一身跟傻逼一樣的衣服,我看,你就是那個傻逼吧?”
“切,一幫慫蛋,我說你們是傻逼,還抬舉你們幾個了,”我冷笑著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