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養老金?

中國社科院經濟所研究員汪麗娜認為,越是買不起房的中低收入家庭,越難提取公積金,“公積金隻能長期閑置在賬戶裏,等待老了退休後提取”。公積金使用範圍狹窄,幾乎演變為養老金,有“劫貧濟富”的嫌疑,她呼籲住房公積金製度應盡快改革,不要有違初衷。

住房公積金作為一種強製性社會福利,本意是為人們買房助一臂之力,於是長期以來,住房公積金隻能用於買房,繳存人隻要不買房,公積金便隻能躺在賬戶裏睡大覺。由此帶來的問題是,越是富有、越有能力購房的人,越能享受到住房公積金的好處;越是貧困、越買不起房的人,越是無法享受住房公積金之福利。住房公積金“助富”不“濟貧”,既對低收入者不公平,也與住房公積金的製度設計初衷相違背。

客觀來看,住房公積金演變成養老金,本身其實並無問題。既然按照現行的公積金管理政策,離退休正是提取公積金的條件之一,公積金用於養老,某種程度上也是為了拓寬公積金使用的出口,讓民眾增加了支配公積金的選項。相比等到人都老了,公積金卻仍然用不上,可以變成養老金的公積金,應該說並無不妥。

相比國內公積金出口的尷尬,新加坡公積金的使用範圍已經擴大到可以治病和交子女學費。相形之下,國內公積金何以“水靈靈的媳婦熬成婆”,何以讓無力者更無力,公積金政策又該如何兌現其初衷,已亟待盤點與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