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打算破門而入,但事實上屋門並沒有鎖。屋子裏有一男一女兩具屍體。女人麵朝上躺在地上,致命傷在頸部,她被人割斷了動脈。男人仰靠在椅子上,沒有看到什麼外傷,但臉色青灰,麵部肌肉扭曲,好像經曆過極大的痛苦。我認出了這個男人,的確是石萬民。他的麵前放著一個茶壺,一個茶杯碎在他的腳邊。

身後傳來了一陣怪異的聲音。回頭一看,劉小洋正扶著門框幹嘔。大概屋子裏的血腥氣讓他很不適應。其實我也不怎麼舒服,不過我曾經有過幾次配合警方調查殺人案的經曆,所以神經相對要堅強一些。劉小洋結結巴巴地問我是不是要報警。我猶豫片刻,掏出手機撥了刑警隊長秋生的電話。不過在警察到來之前,我要先做點兒事情。我提醒劉小洋別亂動屋裏的東西,然後拿出數碼攝像機,屋裏屋外拍了一通,給報社的同事發了郵件。正忙活著,幾聲鋼琴琴鍵刺耳的聲響把我嚇了一跳。我轉身衝劉小洋大吼:“離鋼琴遠一點兒!跟你說過了,不要亂碰屋裏的東西!”

劉小洋訕訕地退後幾步。我讓他到屋外等著,自己繼續忙活。不一會兒,警察到了,如我所料,是秋生帶隊。當然,那天我出夠了風頭,爆炸性新聞啊!

後來秋生告訴我,經過法醫鑒定,石萬民死於氰酸鉀中毒,毒藥就來自那隻碎了的茶杯。我問是自殺還是他殺。秋生說:“現場給人的印象是石萬民殺死情人後自殺,凶器也找到了,上麵有石萬民的指紋。但是那個劉小洋的情況讓我有點兒不放心。據我們調查,劉小洋是石萬民非法集資案的受害者之一。他以前是個琴行老板,把所有的積蓄都換成了萬民集團私下發行的股票。石萬民案發,劉小洋的投資化為泡影,琴行倒閉。此後他開始酗酒,曾因為醉酒駕車被刑拘。雖然不是重罪,但背著刑事犯罪記錄,他根本找不到像樣的工作,一直很潦倒。所以我覺得報複殺人也不是不可能。比如說,他偶然發現了石萬民的蹤跡,找個借口進屋給石萬民下毒。石萬民毒發後那女人正好回來,於是他一不做二不休……”

我馬上提出疑問:“石萬民東躲西藏,一定很警惕,他怎麼會輕易放陌生人進屋?而且如果劉小洋是凶手,他殺人之後溜走就行了,何必再通知記者?這不是多此一舉嗎?”

那麼,讀者朋友,您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嗎?

(3月31日截止答案,參考答案見第4期,“三月偵探榜”見第5期)

責任編輯/季 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