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加快社會保障體係建設(1 / 2)

加快社會保障體係建設

睿視

作者:杜紅雲

社會保障體係建設既關乎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又關乎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活力。社會保障體係建設是實現社會財富二次分配,確保經濟平穩運行、社會安定和諧的重要因素。社會保障體係的公平可持續,對於進行中的深化改革意義重大。社會保障製度是現代國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經濟社會製度之一,它對於保障民生、促進社會穩定和諧、國家長治久安等有著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社保保障製度涉及人民日常生活方方麵麵,它包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製度、基本醫療保險製度、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製度、住房保障和供應體係、社會養老服務體係,以及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體係,殘疾人權益保障、困境兒童分類保障等各類社會保障製度。

基於我國人口老齡化及轉型期城鄉社會風險趨於顯性化的背景,需要我們加快社會保障體係建設。據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60歲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已達13.26%(人數為1.78億)。預計在未來5年,老年人口比重將超過15%,2025年將上升到20%,2050年老年人口比重將超過30%。人口老齡化問題,對社會保障體係提出了考驗。與此同時,不斷推進的城鄉一體化發展,大量人口湧入城市,也凸顯出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係的重要性。這些問題的解決,都有賴於加快社會保障體係建設。

在社會保障體係建設上,建立一個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係,世界上許多國家花了上百年、甚至更長的時間,而我們隻用了二三十年就實現了曆史性的跨越,不能說是一個驕人奇跡,被國際社會稱作“典範”。前期,我們通過不斷的深化改革,已經取得了很多成績,比如城鄉居民養老全覆蓋;基本醫保總體實現全覆蓋,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財政補助標準增加到人均280元;推進養老保險、社會救助製度建設,城鄉低保標準分別提高13.1%和17.7%,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10%;2013年新開工保障性安居工程660萬套,基本建成540萬套,上千萬住房困難群眾喬遷新居。簡單的數字背後,意味著有更多的人享受到改革紅利,實現了安居樂業。

迄今為止,我國社會保障體係建設已經實現了從選擇型製度安排走向普惠型製度安排的重大轉變,城鄉居民都能夠不同程度地享有社會保障。但是,這一製度卻因城鄉分割的現實而缺乏應有的公平性。因此,新時期全麵深化社會保障改革與推進社會保障體係建設的核心任務,應該是從追求“普惠”轉向“公平普惠”,這個公平就落腳在城鄉統籌發展與社會保障城鄉一體化上。如果社會保障實現了城鄉一體化,就為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製度是社保保障體係建設的必然結果。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指出:“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係,在農村參加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規範接入城鎮社保體係。”

2013年12月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進一步提出“要走新型城鎮化道路,出台實施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此前,人社部新聞發言人亦曾表示,人社部正積極配合和參與推進新型城鎮化有關政策的製定和實施。城鎮化是一個“自然曆史過程”,不可逆轉。如何實現社會保障城鄉一體化就成為了順應中國城鎮化曆史進程的必答題。

2月21日,國務院印發 《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製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讓社會保障進入城鄉一體化發展軌道。《意見》部署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製度,決定將現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製度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製度合並實施,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製度。提出到“十二五”末,在全國基本實現新農保和城居保製度合並實施,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製度相銜接;2020年前,全麵建成公平、統一、規範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製度,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發揮家庭養老等傳統保障方式的積極作用,更好保障參保城鄉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