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男兒當殺人(2 / 2)

公元前二七九年,秦白起伐楚,取鄢、鄧、西陵。

公元前二七八年,秦大良造白起伐楚,拔郢,燒夷陵。楚襄王兵散,遂不複戰,東北徙都於陳。秦以郢為南郡,封白起為武安君。

公元前二七七年,秦武安君定巫、黔中,初置黔中郡。

公元前二七六年,秦武安君伐魏,拔兩城。

公元前二六四年,秦武安君伐韓,拔九城,斬首五萬。田單為趙相。

公元前二六三年, 秦武安君伐韓,取南陽;攻太行道,絕之。

公元前二六二年, 楚人納州於秦以平。 武安君伐韓,拔野王。

公元前二六零年,長平之戰,坑殺趙國降卒四十萬,前後斬首共計四十五萬人。

縱觀白起的一生,就是在殺人,直到最後他自己也是死於他的劍下。

男兒當殺人,殺人不留情。千秋不朽業,盡在殺人中。昔有豪男兒,義氣重然諾。 睚眥即殺人,身比鴻毛輕。又有雄與霸,殺人亂如麻。君不見,豎儒蜂起壯士死,神州從此誇仁義。一朝虜夷亂中原,士子逐奔儒民泣。三步殺一人,心停手不停。血流萬裏浪,屍枕千尋山。壯士征戰罷,倦枕敵屍眠。夢中猶殺人,笑魘映春暉。女兒莫相問,男兒凶何其?古來仁德專害人,道義從來無一真。君不見,獅虎獵物獲威名,可憐麋鹿有誰憐?世間從來強食弱,縱使有理也枉然。君休問,男兒自有男兒行。男兒行,當暴戾。 事與仁,兩不立。男兒事在殺人場,膽似熊罷目如狼。生若為男即殺人,不教男軀裹女心。男兒從來不恤身,縱死敵手笑相承。仇場戰場一百處,處處願與野草青。男兒莫戰栗,有歌與君聽。殺一是為罪,屠萬是為雄。屠得九百萬,即為雄中雄。雄中雄,道不同。看破千年仁義名,但是今生逞雄風。美名不愛愛惡名,殺人百萬心不懲。寧叫萬人切齒恨,不教無有罵我人。放眼世界五千年,何處英雄不殺人。

沈濤對於白起這人除了佩服還是佩服,看看人家,這輩子殺來殺去,最後連自己都給殺了,這才是殺人的最高境界。在這個特殊的時代,人命賤如草芥,動輒就是幾十萬大軍的對抗,殺人,對於戰場上的任何一方來說都是家常便飯。沈濤就見過一個趙國的小兵,看上去年紀隻有十三四歲,但殺起人來那叫一個利索,也許是麻木了,也許他知道,在戰場上,不是你殺人,就是被人殺。換個視角,在當今的社會,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你不賺別人錢,別人就賺你錢,死道友不死貧道,等等等等,性質和殺人不差不了多少嗎?有些性質比白起還厲害呢!

地溝油,讓華夏人民的身體素質立於世界之巔。國外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隻有華夏的留學生在現場實施搶救,因為華夏的留學生從小就吃地溝油長大的,國外的這點毒素算的了什麼?小意思,濕濕水啦!

鹿鹿鹿牌奶粉,讓我們華夏人民,贏在人生的起跑線上。

毒大米、毒雞蛋、瘦肉精……

華夏人怎麼就這麼聰明呢?

人家白起殺人用的是刀劍,現在的華夏人殺人不見血,還一殺就是幾代人!

“那我呢?我以後還該殺人嗎?還要繼續殺人嗎?”沈濤站在白起墓前,輕聲地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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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章的內容其實並不多,情節也並不豐富,但對於之後的情節來說是不可缺少的,作為一個市井小民出身的沈濤,之前對於趙家的製裁是殺人,但不可否認,他心中始終還是對殺人存在反感的,本書中的判官,不僅僅會做出判決,還要會行刑,不然……這書沒法寫了。小濤淚奔~~~求鮮花、收藏、貴賓票票、PK票票、各種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