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摸著石頭過河 一(3 / 3)

“這是一個很大的因素,另外也跟他們確實沒土地使用有些關係。”巴鎮長肯定他的意見,略微補充說。

“在征用老百姓土地的時候,我們不是給他們留足了自用地嗎?這一點,總保證了吧?”他想到了另外一個問題問。

“這一點,我們考慮了,有很多人並不是光隻有這裏的土地,所以政府根本不用去考慮,也有一部分人在這裏是有相當多的土地,但還是有足夠的自用地。隻有這幾個人情況有些特殊,我們還是給他們考慮了,按道理,應該他們有那麼多的自用地還是夠用。”巴鎮長對這種問題看樣子很熟悉,是真正參與了此項工作,順口回答。

“既然這樣,我看,先可以動員支持此項工作的村民幫忙做工作,再者,也可以適當考慮,如果他們真的是擔心政府說話不算話,可以采用變通的辦法,改造還是要一道改造,但是這些土地可以由他們自行去種植,政府不會集中他們的,另外,對那些覺得標準低了些的人,我看,也可以在合同後麵加一句,就是,如果公司盈利了,公司要適當考慮當年度的分紅比例提高,這一點,可以寫進合同,而且要求,承包公司方麵每年需要進行賬目公布,要讓這些老百姓清楚公司的經營狀況。”他提出自己的解決意見。

“這,這樣做,對承包的公司來說,會不會條件苛刻了點?畢竟公司搞承包都是要盈利的,如果這樣做,那??????”巴不凡到底年輕,而且他倆還是校友,雖然遲疑,還是疑惑的提出自己的疑點。

見他沒說完。他微微一笑說:“你是不是想說,那還會有哪一家公司前來承包?當然了,公司肯定想盈利,咱們可以定一個適度的標準,盈利的情況在這個標準之下,分紅就可以不變,如果超過這個標準,公司就需要考慮提高分紅比例,這樣,對公司來說,應該沒什麼問題吧?”

“隻是,這個標準,我們都很難定得準哪!”劉局長有些感歎說。對他為老百姓著想的心思是非常的了解,可是要這樣做,確實又有花很多心血,還不定能夠得到老百姓的認同。

“這個標準就不用勞我們政府的人去*心,等公司成立了,確定了承包人,由他們去跟老百姓協商,但是要遵守咱們跟老百姓訂好的協議,那就是公司得去做到的憲法,不能違背。”他笑著說。

巴鎮長臨走,他叫留下剛才所說的幾個不積極配合政府行為的戶主的姓名,說是等下次到大湖鎮去,自己得好好的跟這幾個人溝通一下,咱們不能讓老百姓心裏不理解政府的行為還得委委屈屈的去執行,他們不是我們幹部,沒必要具備那種覺悟。

他這樣做,並不是對巴鎮長做工作不放心,隻是自己的一種習慣了的認真工作態度,既然有這麼些人不滿意政府的這種做法,下次,自己下去就應該跟這些人溝通溝通,了解一下他們的想法,說到底,自己的想法都隻是自己坐在辦公室裏麵想出來的,跟老百姓的思想還是有一定差距的。

可對巴鎮長來說,他這種做法就有很多種意味了。首先,他會不會真的下去找這幾個人溝通,如果溝通,是不是想知道他們政府做工作的具體經過?要知道,現在,很多領導下去,安排見麵的人都是事先定好的,連怎麼跟領導說話都是事先念熟了稿子才會跟領導見麵。

其次,他這樣做,是不是因為對自己目前的做法不夠滿意,有了看法,想親自到下麵去了解詳情?如果是這一點,這對巴鎮長來說,就確實不那麼美好,人家副縣長正是如日中升的時候,哪裏是自己這個小小的鎮長所能夠禁受得住的。

不過,麵對他,巴鎮長還是具體的說了這幾個人的名字,沒敢半點隱瞞,隻是心裏暗暗告誡自己回去後,一定得切實做好這幾個人的工作,爭取把這項工作給做好,所有人心裏都明白,如果這項工作做好了,在政治上麵的前途肯定跑不了哪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