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底,他以前畢竟是飛鷹特戰隊的隊長啊!
吳明誌留下一句話,轉身朝房間的某個角落走去,也不知道他想做什麼,林靖宇靜靜看著他。
很快,吳明誌不知從哪兒拖出一個箱子,看起來挺重。
不猶豫,將箱子打開,露出裏麵的東西,竟全是槍支!
林靖宇驚訝,沒想到吳明誌還有這種東西,箱子裏麵有手槍也有步槍,狙擊槍,衝鋒槍也有,這倒是讓林靖宇小小開了一下眼界,以前他可沒有見過這麼多的真家夥。
“小誌,你一個退役軍人,居然還私藏了這麼多的槍支,膽子真夠肥的啊!”林靖宇調侃道。
“嘿嘿,大哥,這是我以前在執行任務的時候留下來的,沒有人知道這個,我也不擔心會被查。”吳明誌笑道。
對於槍支這種東西,林靖宇沒有太多的興趣,他現在根本不需要槍支,在他的眼中,雪劍,比槍支好不止多少倍。
吳明誌鼓搗了一下子,速度還算蠻快,兩把體型粗大的手槍被他插在了褲腰帶上,倒是有幾分軍人的模樣。
“可以走了嗎?”林靖宇催促道。
“OK,走吧!”
吳明誌將箱子收好,跟在林靖宇的身後,走出了房子。
“大哥,你手上提著的是什麼東西?”吳明誌好奇問。
從一開始,林靖宇就提著一個長條形木箱子,吳明誌看在眼裏,心生疑惑,但沒有問出口。
“裏麵裝著一把劍。”林靖宇不經意回應。
“一把劍……”
林靖宇的回答倒是將吳明誌驚住,他搞不懂林靖宇為什麼要提著一把劍,仗劍走天涯麼?
他忍住內心的衝動,比如說,給一把槍林靖宇防身。
一把劍能做什麼用,還不如一把槍來得直接,槍槍爆頭!
也不管太多,林靖宇的事情,吳明誌知道還輪不到他管,他的任務,就是跟在林靖宇身後,該做什麼,就做什麼。
吳明誌的車子,已經被扔在了半路,所以現在隻能打的。
現在的吳明誌,那是滿滿的自信,主要原因在於,他跟在了林靖宇的身後,在他的眼中,林靖宇的高超手段,那就跟神了一樣。
總之,當林靖宇使出一些超能力的手段,吳明誌就忍不住兩眼放光,如果他也能這樣,該是多麼美好……
半個小時後,兩人下了車。
“大哥,這裏就是金錢幫在天竺縣的分部。”吳明誌道。
“嗯。”
林靖宇應了一聲,放眼朝前望去,不得不感歎,這金錢幫的分部,還真不小啊!
財大氣粗的感覺。
可想而知,一個大幫派,靠的主要是黑色收入,每一筆都是巨款,這也是為什麼,那麼多人選擇加入黑幫的原因之一。
金錢幫的總部,那就可以用‘城堡’二字來形容。
規模之大,令人咋舌,建築風格上,亦是流露著霸氣。
“這一堆建築物,明麵上是某個大老板旗下的房產,實則是金錢幫所有,裏麵有多少人,我沒有一個準確的數字,但感覺不下於千人。”吳明誌解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