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魏瑪共和國,被形容成一個典型的通過激烈的街頭暴力來增加政治忠誠度的國家。盡管官方發布了一個針對全德秘密警察機構的禁令,但建立在柏林的一個機構還是在暗中穩固地增長著勢力,“以阻止和檢舉……所有帶政治色彩的刑事罪行”。因此,當蓋世太保在普魯士成立時已經具備了管理的權力基礎和人員基礎。在此之前,德國所有事情都以民法規則為準則,但不久之後,一切都發生改變了。
長期以來,對於除德國人之外的觀察者來說,魏瑪共和國滅亡的痛苦應當是一個明顯的警示,但是德國人不這樣認為。直到1933年1月30日,當總統兼陸軍元帥的保羅·馮·貝內肯多夫·馮·興登堡——舊秩序的典型代表,會見來自奧地利的暴動煽動者、民族社會主義工人黨領袖阿道夫·希特勒時,人們才意識到距一戰結束隻有15年的時間。這一天希特勒獲得了德國總理的稱號,盡管在這之前興登堡總統之前曾輕蔑地宣稱,這個奧地利下士甚至一點都不適合擔任任何一個國家部長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