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孩在父母離婚時出走的故事)
這是一個我不認識的地方,我來到這裏是想去找楠楠。我沒有他家的電話號碼,也不知道他到底住在哪裏。於是我傻乎乎地逢人就問,可是人們的臉上總顯著不耐煩的神色,誰也不想理我。我在一家服裝店門口的照衣鏡裏發現了自己,我的臉髒得很厲害,滿衣服的泥巴印子。很快店老板過來,將我趕走,手裏拿著一塊錢。
看著那一塊錢,我頓時覺得肚子有點餓;看著他手裏的一塊錢,我明白他是把我當成了小叫化。可是我沒當過小叫化,一種委屈頓時湧上心頭,眼淚就在眼眶裏打轉,我遲疑了一下,我還是把錢接了。
我用剛拿到手的一塊錢在一家小店裏買了兩個包子,然後就坐在街角看太陽,看從我身邊穿過的大人和小孩。找不到楠楠,我的心裏不由得有點慌,可是誰也不認識楠楠,我的心頭湧上一種焦躁灰色的情緒,於是我又想哭,可是我還是噙住嘴巴硬是沒讓自己哭出來。我好久沒有哭過了,何況從我的腳邊是無數陌生的腳步,我不能當著那麼多的大人和小孩哭。我在焦躁中隻能期待楠楠突然出現在人流裏,然後就看見了我,我也看見了他,我便會大聲而高興地叫著他的名字。可是,楠楠,你在哪裏?突然又想起自己在照衣鏡裏髒兮兮的臉,不知道楠楠看到了我是否會認出我。天哪,要是他突然從我麵前走過,而我沒注意到他,他也認不出我,那豈不是很糟糕?於是我四下張望,看看附近有沒有水龍頭。可是我很失望,我沒有找到。
我從街角起來,慢慢地在街上行走,偶爾我也會再去問碰到的一些人,可他們要麼是避開我,要麼就是搖頭。走著走著,我來到一個公共廁所的門口,我猜想裏邊一定有水。我往裏邊一瞧,沒人,正好。我做賊一樣地溜了進去,放開嘩啦啦的水龍頭,用手很舒服地抹了幾把臉,然後又覺得自己有點渴,便仰起脖子咕嚕咕嚕地往裏灌水,然後我打著水嗝,把沾濕的手習慣性地抹在了屁股上。
我在一家鍾表店裏看到了時間,已經是下午四點半了。仰頭想去看太陽,可大街那側高高的樓房攔住了我的視線。街上很熱,四下裏一點風也沒有,我的胸口被一陣一陣的沉悶壓抑著。我隻但願能找到楠楠,如今我洗幹淨了臉,我想楠楠是一定可以認出我來的。於是我又選了一個顯眼但不礙人的角落一屁股坐在了那裏,我巴望著楠楠早點出現。突然想起前不久老師教給我的一個成語,叫“守株待兔”,當時老師要我用這個成語造一句話,我說,媽媽在家裏守株待兔地陪我做作業,等爸爸回來。可如今,媽媽或者爸爸又會在哪裏守株待兔等我回去呢?
我坐在那裏,眼光四處尋找楠楠,可是沒有他的影子。我有氣無力地坐在那裏,起風了,忽然風一下子大了起來,接著豆大的雨點從天空灑落下來,有幾滴濺濕了我的衣服。於是我盡力往裏靠了些,雨水不斷地濺在我腳下。馬路上已幾乎看不到走動的人群,偶爾看到帶傘的個別行人和汽車駛過時往兩邊飛濺開的泥水。
今天是我爸媽判決離婚的日子,一個穿製服的人問我跟著爸爸還是媽媽。真的,我現在好想爸爸和媽媽。我兩個都不願離開,我不能沒有爸爸或者媽媽,於是我惡狠狠地向那人吐了一口水,大聲地說,我兩個都要,於是我悄悄跑了。我還那麼小,我怎麼可能沒有爸爸或者媽媽呢?我跑了,我跑到附近的一個小山頭,我知道那裏有一條路,我可以去縣城。我當時氣急了,既然是你們不要我了,那也別怪我無情,我也不要你們了。我猛跑,可是我卻沒有哭出來,我隻有一種出奇的絕望和憤怒,跑著跑著,我摔在了一條臭水溝裏。
雨越下越大,馬路上已完全看不到行人。我沒流淚,在我爸和我媽離婚的日子,可老天卻為我流下了眼淚。無數個身影在我腦海裏穿行,楠楠、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姑姑、舅舅,你們都在哪裏?我好想你們。可是我坐在那裏,沒有人來理我,我被世界拋在了沒人認識的大街上。雨繼續瘋狂地下著。是你們不要我了的,我突然有一種報複他們的念頭,我要變壞,我要幹盡天下的壞事,然後公安局就會把我關起來,關進牢房。我這樣一想,一種快意頓時湧了上來。好,你們不要我,就也別怪我無情。
不過,殺人放火的事我不做,而且我也還不想死,殺人是要償命的,而且也隻有那些喪盡天良的人才會無辜地殺害別人,這樣的事無論如何我也不會去做。搶劫,我曾親眼看見一個騎摩托車的臉上有傷疤的男人把一個中年婦女肩上的包搶走了,搶著之後馬上就無影無蹤了,我看到那個女的先是大罵,邊罵邊說她包裏5000塊給她母親治病的錢被搶走了,然後就蹲在大街上哭了起來。那真是個壞人,那時我就想,長大以後,我一定當一個警察,我要把他們抓光光。
我怎麼想到這裏來了,我不是要變壞嗎?我不是要變成壞蛋被警察抓嗎?我完全想自暴自棄了,於是再順著我的思路想,看我現在這樣子,關鍵還是怎樣去搞錢。這麼一想,便又覺得自己的肚子又有點餓了。對,關鍵是怎樣搞到錢。當扒手是不行的,那是小偷,要當就當大盜。在電視裏我會看到一輛車停在一家銀行的門口,然後從車裏跳出一些蒙麵的拿槍的家夥,幾個人監視著人們,讓那裏的人別動,另外幾個就逼著銀行裏的人將錢拿出來,然後坐上車風一樣地跑了。在電視裏看到的時候,我一方麵會罵上他們幾句,但又覺得他們挺威風的。對,用槍搶銀行是個好辦法,可是又到哪裏去弄槍呢?光我一個人是不行的,應該把小三子、小六子這兩個讀不得書的家夥叫上來,跟我一起幹。這樣當搶錢的時候,小三子守在門口,小六子和我去取錢。可是沒有槍,總不至於用手去搶吧,而且也沒有車,有車也不會開,而且聽人說非法持有槍支是犯法的,身上藏著槍不是一件違法的事嗎?而且這違法的事我又怎麼能去做呢?
怎麼又那麼想了?我不是要變壞嗎?變壞自然得幹犯法的事。對,應該找一個靠山,先找一個老大,我人那麼小,在社會上混,很容易受人欺負,有了一個強有力的靠山我就不怕了。我可以幫老大做很多事,我人小,沒人會注意我,這樣我做事就會很方便。最好找一個很有錢的老大,老大下麵還有好多好多兄弟,這樣大夥出去穿上統一顏色的衣服,那才叫威風呢!走到哪裏,誰都怕我們幾分。我來到一家飯館,對店老板吆喝著,給我們最好吃的最好喝的。吃完了、喝完了,撒丫子走人,想要錢,得問問我何小明的這把青龍劍。然後,老大就會誇我,賞識我,說不定給哪一分舵的分舵主給我當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