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張家往事(2 / 2)

不過張老爺子對於自家這個入贅的女婿是一直防備的,當年不知道用了什麼手段讓自家聽話懂事的大女兒死纏爛打的跟自己提要求,非讓鄒建平入贅了張家不可,雖然鄒建平入贅了張家但是張老爺子是一直沒有讓他有機會接近張家的權力中心的,給鄒建平安排的職務都是有名無實的,基本都是在被架空的狀態。張老爺子也因為這件事和張玲有過幾次爭吵,但是也都被張老爺子勸回去了。

為了防備鄒建平在自己死後,謀奪屬於自家女兒孫女的遺產,張老爺子對於遺產的安排,所以給自家孫女的為主,這部分財產隻可以傳給孫女的直係後代,如果孫女沒有後代,那就在孫女死後直接捐贈給慈善機構,反正張老爺子算是把張欣瑤的後半輩子也安排上了,連張欣瑤自己對於這些遺產的動用轉讓都是需要很複雜的程序的。基本上杜絕了自家孫女被謀奪遺產的一切狀況。

至於大女兒張玲,張老爺子怕留給張玲太多遺產,會被鄒建平騙走,而且張新揚是自己給孫女選定的未來孫女婿,張新揚是有資格動用這些遺產的,不過僅限於使用權。當張新揚和張欣瑤都還未成年時,可以暫時歸監護人和張老爺子請的律師團共同對遺產的使用權進行管理。隻要張新揚成年有能力接受公司事務時,張新揚就可以以張欣瑤未婚夫的身份入主張氏,成為張家新一任家主。其實張老爺子對於張新揚是真心疼愛的,不過比起張欣瑤插上了那麼一點點而已。

所以在張老爺子去世的時候,那時候張欣瑤十歲,張老爺子去世前定下了張新揚和張欣瑤的婚約,並立下了對於張新揚極其苛刻的遺囑。來約束那些企圖謀奪張家遺產的有心人。

十歲的張欣瑤開始在自己家的房子,過上了“寄人籬下”的生活,因為這個家裏雖然姑姑還是疼愛自己的姑姑,但是沒有可爺爺,自己就用變成了一個人一樣。姑姑一家三口的那種幸福快樂,自己好像總是插不進去一樣,張欣瑤覺得自己就像是住在別人家一樣。正好這時一直照顧自己的張媽再一次安慰自己的時候說過,新揚哥哥是自己的未婚夫,也就是以後的丈夫,會是自己的家人。“丈夫”在幼小的張欣瑤心裏,就是像一直很疼姑姑的姑父一樣,這樣一想以後新揚哥哥也會這樣疼自己,張欣瑤就把張新揚作為了自己的救贖。

從此張欣瑤便總愛黏在張新揚身邊,以張新揚的未婚妻自居,張欣瑤並不知道她這樣的做法給張新揚帶來了很多的困擾。

正好張新揚開始了青春叛逆期,對於越來越纏人的小妹,就越來越沒有耐心,尤其討厭張欣瑤和別人說兩個人是已經訂了婚約,這樣好像被打上了標簽一樣,這讓叛逆期,不想被約束的張新揚膩煩不已,便開始抗拒和張欣瑤的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