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尚良打來電話,我就有意無意的將這事提了一下。沒想到尚良很支持媽的意見。
“先結婚後戀愛好啊,人說有七年之癢,我們倒可以避開這一劫,用七年的時間去了解去戀愛,多好。”尚良說。
“你瘋了,還是喝酒喝多了?你答應得也太爽快了些吧?”我說,“你到底喜歡上我什麼了,職業不如何,錢也不多,不是絕世美女,挺多對得起觀眾,家庭背景也隻是小康而已。”
“緋緋,男人選老婆不是看這些的,何況一個有經濟基礎的男人更是如此,不然怎麼有那麼多醜女嫁美男,美女嫁醜夫的事?”
“好呀,你間接說我醜是吧。”
他笑,“緋緋,你是不是和八卦女人呆得久了,想象力也往歪處延伸了。”
我哼,“你到底喜歡我什麼?”
“說不上,剛開始隻是想和你相處看看,後來覺得和你相處起來,還不錯!緋緋,我們都過了愛幻想的年紀,戀愛的轟轟烈烈,撕心裂肺都嚐過,你知道戀愛和結婚是兩碼事,戀愛時我們可以跟著感覺走,但結婚卻需要對方能適合與自己共同生活,當然不能排除有好感的前提。”
我沉默。
半晌,說:“先不談這事吧,我還不知道你合不合適與我一起生活呢。”
尚良輕笑,“行!給你時間去觀察好了。你這三天都在家裏過?”
“嗯,初四就回我的老窩,懶得與那些遠方親戚碰麵,一見麵又是一番嫁娶的熱情轟炸,煩!”
“這是真的,三姑六婆對這種事出奇的熱心,不知為什麼?”
“不然,你想她們談些什麼,一年隻見一次麵,能熟絡的就是自家人的事了,況且有些還是單純衝著紅包來的。”
“很精辟。以前孩子多就是賺!獨生真是很虧。以後我們去國外定居,多生幾個,過年就將紅包全討了回來。”
我笑,“還沒答應嫁你呢!就算嫁了,為了幾個紅包生一堆?生育費、用品費、教育費都不止呢!還累得慌。”
“的確。”尚良也笑起來。
也許,真的該考慮一下婚姻的問題。就像媽說的,孤獨時有人在身旁陪著,感覺就會不一樣。
以前小時候很幼稚,和小朋友們信誓旦旦的說:“以後決不嫁。”
長大後戀愛後,就希望能與那個相愛的人百首偕老,別說嫁了,恨不得成為他的一部分。
再分手再戀愛,對婚姻就不太熱衷,甚至覺得獨身沒什麼不好。
但積累到一定的年紀,又不得不麵對婚姻問題,處在令人尷尬的年紀,意識到再不嫁,就真得任人去指手劃腳的挑選一翻了。
嘖,真是有點像奴隸販賣場,地主們對奴隸精挑細選,還有嫌棄的權利,被選中的奴隸在付出一生的同時,還要心存感激。
噝——!萬惡的世俗!
憤世嫉俗,實在是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