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鬥小鬼(1 / 2)

一個鎮字被我直愣愣的印在了門上,隨即我衝著大門踹了一腳,奇跡來了!客廳唐突的出現在我眼前,張牧拿著我的桃木劍毫無章法的胡亂揮著!於丹蹲在沙發上瑟瑟發抖,張牧的腳邊還躺著一個趙冉!

“張牧!口香糖怎麼回事?已經完蛋了?”我還真就以為趙冉已經被放到了,這玩意要是萬出人命來,今天可就熱鬧了,我可不想和警察研究研究關於鬼的事!

“你快過來吧!口香糖嚇暈了!這玩意太厲害了!”嚇暈了?!真尼瑪有出息!不過聽完張牧喊得我才注意到房間中那個被張牧用劍亂揮的玩意。

這是個小孩!而且並不是實體!臥槽!這家夥還養的小鬼!!

你大爺的,這就有點讓我措手不及了,想必養小鬼這種東西大家可能並不是很陌生,或多或少的都聽說過一點這方麵的東西。

養小鬼的事情具有記載最早出現在北宋時期,當時有一位高人因為自己的兒子不幸夭折,自己十分悲傷,不願從此和兒子陰陽兩隔,便想出了一種方法把自己兒子的魂魄留在自己身邊。

後來久而久之的發現兒子也可以幫助他做一些事情,從此父子二人行走天下,幫助了不少人,倒也留下了一段佳話。

隻是,這門法術傳到現在,被很多心術不正的人用於自身的利益,漸漸的就演變成了一門邪術。

據我所知普通人想要養小鬼幫你做事的條件是很苛刻的,首先你要找到一個7歲之前的孩子,在他非正常死亡的7天之內,將他的骨灰帶回家裏,要知道隻有非正常死亡的孩子才有怨氣供你驅使。

其次要有懂這門法術的人幫你和小鬼簽訂一個契約,在這個契約中,你供奉小鬼,而它則負責幫你做事,每幫你做一件事都需要主家付出相應的代價。

與此同時,據記載,每一個養小鬼的人,幾乎都會心想事成,活著的時候大富大貴,隻不過死後就沒那麼幸運了,你活著的時候享受了太多本不該屬於你的東西,死後自然要受到懲罰。

天道從來都是公平的,就像很多人覺得這個世界上,好人不長命,壞人卻混的風生水起,為什麼我從來不做壞事卻過得那麼悲慘,我隻能勸大家一句: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到頭終有報。

多做善事總歸是好的,這輩子顯不出來,下輩子肯定會不一樣的。

好了又扯遠了,咱們言歸正傳,至於會道術的人養的小鬼,自然和普通人養的不同了,這種小鬼的飼養方法更加苛刻,同樣的威力也是不同凡響,至於需要供奉什麼我就不知道,反正一般的貢品是肯定不行的。

那個小鬼聽到我和張牧的話後,突然間轉頭衝著我直愣愣的一笑!這突然的一下,給我嚇了一跳,那個小鬼的長相怎麼形容呢,那真的是一個淒慘,打個比方,就像一塊烤紅薯,剛剛從爐子裏麵拿出來,太燙沒拿穩,吧唧一下掉地上了,然後又過來一幫踢足球的穿著釘子鞋,哢哢的踩過去一樣。

那叫一個慘不忍睹啊,不知怎麼的我突然就想了我小時候碰到的那個槐樹下的小鬼!那時候也是和於丹一起,看著沙發上嚇傻了的於丹,說什麼我也不能讓人傷害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