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血狼,女,23歲,是一名殺手。
血狼,這是當年進入組織時取的,比起一個自私、自大、虛偽的人類,我更希望當一頭嗜血的狼。
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誰,狼媽說她揀到我的時候我身上的羊水還沒有幹。也就是說,我的生父生母在我剛出生就把我扔在了霧林。
霧林是一個沒有水源的森林,也不是完全沒有水源,可是水源都是地下水,隻供植物生存,霧林裏野獸隻能喝血止渴。
狼媽是收養我的一隻母狼。還真是可笑,狼能珍惜別人的孩子,人卻隨意丟棄自己的孩子。
我的親人就隻有狼媽、狼爸、三個狼哥、兩個狼姐,雖然我隻是個被收養的人類,但狼親們都很疼我,狼是一種很護短的動物。
剛開始三周,有肉我先吃,有血我先喝,老媽沒有乳汁了就抓哺乳期的動物喂我。我冷了狼爸就單槍匹狼殺到敵對狼群扒了一張狼皮給我。
第四周,大狼姐給我帶來了一個小瓶子,裏麵全是血,大狼姐舍不得喝,給了我,我喝不完,剩下的狼親們每狼一滴的喝了。
就是那瓶血,我才四周歲就有了智慧、記憶,能聽懂所有語言包括獸語,任何事情一看就會,狼親們的智慧、記憶力、壽命也增長了,最主要的是,我嚐出了血的味道。
狼親們叫我小狼,它們不知道有人的存在,雖然我不是狼,但從被狼媽收養時起,整個霧林都認為,我,隻是一隻狼。
所以,身為人的我,一歲時加入了一對狼群,兩歲時成了一對狼群的主力,三歲時成了一群狼的狼王,七歲時成了整個霧林唯一的狼王。
變化就發生在十歲。
十歲的一天,我與狼親們在休息,一架直升機降落到我們麵前,從直升機上下來一群穿黑色勁裝的人,拿著槍、身子、鐵鏈等工具。
“看,是個人吧!”
“哈,真是!你說時我還以為你在開玩笑呢。”
“好小,隻有十歲的樣子。”
“怎麼和狼在一起,穿著狼皮動作也像狼一樣。”
那時的我也不認識人類,隻是很討厭這些議論紛紛和我很像的東西,我朝他們一聲狼吼。
“嗷嗚——你們是誰?這是我的領地,滾出去!”
那是我第一次說人話,引起了他們的興趣,他們交換了一個眼神,在我招喚狼群前點燃了迷香,我和狼親們都暈了過去。
再次醒來,我已經成了殺手組織玉屑樓的一員。
我堂堂一個狼王自然不願屈居人下,他們竟然拿狼親們威脅我,狼族寧為玉碎不為瓦全,大不了和他們拚了。
最後他們與我做了個交易,我聽他們的話,他們讓狼親們過的好,也可以與我見麵,完成任務還可以為狼親們延續壽命。
最主要的是,他們的老大,也就是玉屑樓的樓主戰勝了我,取代了我狼王的位置,以狼王的身份給我下達了命令。
狼,必須無條件,服從狼王的命令。
從此,我開始了當殺手的培訓,唱歌、跳舞、醫學、樂器、美術、文學等等,隻要你能想到的他們都教一點,但最主要的還是易容、冷熱兵器、暗殺、人體弱點、毒術、跟蹤、偷盜……
日子很苦,真的很苦。每天都要訓練20個小時,還時常昏迷,而昏迷所浪費的時間則從剩下的四個小時裏扣,不夠就扣明天的。
除非有足夠的積分才能換取休息時間。
在組織裏積分是最重要的東西,相當於金錢,可以換取被控製的親人的見麵時間,延長他們的壽命,休息時間,各種武器、選修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