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當拉菲遇到蒜泥白肉(1 / 1)

雜談

文/芮成鋼

我從小就愛喝紅酒,當然是老家的地方土產——安徽蕭縣紅酒,像糖水一樣甜,一口氣喝上半斤不成問題。長大以後穿梭於世界各地,常常有機會和西方朋友一起出入當地餐廳,品嚐各種紅酒。

紅酒於西方人是一種與生俱來的生活方式,於是我也見識日增,經過十幾年的“訓練”,品上一口,也能對它的品種、產地、年份估摸個差不離,然後裝模作樣地品頭論足一番,晃晃酒杯。

對紅酒越是了解,越發覺國人對它的理解存在很大的誤區。法國紅酒已經和瑞士手表一樣,在“崇洋”的心理暗示下被炒成一種“高尚生活方式”,財富和身份的象征。近年來,由於價格飆升、適合長期貯存,紅酒又從一種普通的飲品升級為投資品,富裕人士不惜出價億萬囤積居奇,或收購知名酒莊。於是紅酒市場形成一撥人炒作,一撥人起哄,一撥人出錢,一撥人圍觀的奇特格局。

拉菲充其量可算法國一線紅酒——之一,我曾經琢磨過為什麼它在中國特別火,可能是因為它的中文比較好發音。波爾多另外幾家一線酒莊,譬如奧布萊昂念起來太拗口,記不住;穆桐聽上去有點兒傻,跟“木桶”差不多;瑪歌會讓人聯想起黑社會;還有一種我個人認為比拉菲更適合中國人味蕾的紅酒,產自波爾多的拉圖酒莊,在中國也沒那麼火,大概是聽起來不如拉菲高雅,諧音“又拉又吐”。

羅傑-巴納特是紐約億萬富商,他的家族收購了著名奢侈品牌Burberry,他在美國納帕溪穀擁有自己的酒莊。十年前我們剛剛認識時,我還對紅酒一竅不通,他在紐約給我上了一堂啟蒙課。但是最近,北京給他上了一課。連續在北京參加了幾場活動,他發現中國人不喝則已,一喝就是“CarWine”,這把他嚇壞了。我問他何謂“汽車紅酒”,他解釋說就是喝一瓶酒相當於幹掉一輛汽車。可不是,中國人買一瓶紅酒動輒花費幾千美金,在美國買一輛二手車綽綽有餘。

這一現象令羅傑憂心忡忡,他說:“將來再有中國朋友到加州來,我該怎麼接待呢?”

說到美國人接待中國人,有一樁趣事不得不談。我認識一個美國好萊塢製片人,曾因萊昂納多-迪卡普裏奧主演的電影獲金球獎。有一年我帶了一個中國朋友去拜訪他,他請我們去比佛利山上的一家餐廳吃飯,出於禮貌讓我們點酒。朋友對我低聲耳語:“咱們點瓶好酒,別讓人家看不起。”我還沒來得及提出異議,他就點了一瓶加州頂級紅酒的代表OpusOne(作品一號)。

就為這瓶300美元的酒,我這個有錢的製片人朋友跟我嘮叨了好幾年,大意是你們中國人太敢點了。可是若將300美元換算成人民幣,不到2000元,對中國的“有錢人”來說,似乎不過小菜一碟。由此,美國富裕階層和中國新富階層的消費觀之不同,可見一斑。

就在人們一瓶又一瓶開拉菲的時候,很少有人想到,其實中國人的飲食文化或社交禮儀都和紅酒文化大相徑庭。紅酒講究“輕輕聞細細品”,國人的酒文化卻是“感情深一口悶”,平均好幾千一杯的拉菲,幹了不合適,不幹更不合適。

中國菜和紅酒也並不匹配。我曾經參加過一場品酒會,頭一道菜就是蒜泥白肉。要知道紅酒對味蕾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一旦抽了煙,或者吃了重口味的菜,味蕾麻木了,紅酒那些美好的感受就品不出來了。中國人請客,往往都講究“大餐”,清淡了不行,於是一盤蒜泥白肉就成了“拉菲殺手”。

以我個人對紅酒的體驗,三百多元一瓶的紅酒已經非常好,七八百元一瓶的酒從口感上說就足以跟名酒媲美。如果市價到了兩三千元,就真的稱得上是“奢侈品”了。

套用一句網絡流行語:哥喝的不是拉菲,是麵子。原本費多少口舌都說不清楚的景仰之情,一瓶酒就說清楚了,這麼好的東西,不火才怪。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