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曾經年少(2 / 2)

“白聖,我相信你可以重拾大提琴的!”鹿徵羽說,“隻要你喜歡,就足以戰勝一切的!”

“但願!”白聖說道,似乎對重新拉大提琴很沒信心的樣子。

白聖和鹿徵羽又去別的地方逛了逛後,便去了學校禮堂。

音樂會正式開始,常聖林站在台上拿著他的中提琴,說道:“很感謝母校能給我這次機會,雖然沒從這裏畢業,但這一場就當是我的畢業彙報吧!”

音樂聲起,美好的音樂從指間流出。

鹿徵羽看著拉琴的常聖林,回憶起了年少時候的自己。

“徵羽,指法不精確。”鹿父鹿震嚴肅地指正徵羽拉琴的不正確。

年少的徵羽立刻糾正了指法,又重新拉了一遍。可是鹿震還是不滿意。

少年的徵羽每天唯一能做的事隻有拉琴,每天每天不停地拉著。

所以,她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喜歡音樂,可是從小父母就常常說音樂世家的孩子必須要成為音樂家,所以她就在這樣的期望下長大,不敢有半點的違逆。

“徵羽,練琴!”每天,徵羽的耳邊都充斥著這樣的聲音,隻是說話的人不同,有時是爸爸,有時是媽媽。

而徵羽,就在練琴的日子裏漸漸長大。

後來,徵羽進了本市最好的音樂學院,也就是這裏,別人以為她天分過人,十七歲破格錄取,可她卻知曉,天賦過人不過是個幌子,所謂的天賦過人不過是父母所賜。因為父母,才會進這所學校;也因為父母,才順利成為校樂團首席小提琴手。

她就在這裏,一有表演,她都會上去,每次的拉琴,曲子動聽,而人卻麵無表情的。

她曾聽見有人說她技巧很好,卻無感情。這句話,她認同,她的確無情,因為拉小提琴對她來說就像吃飯一樣,是習慣,她不曾記得自己的童年是怎樣的美好,她隻記得她每日以琴度日。

每每聽見有人說道,我真好喜歡拉小提琴,我真的好喜歡音樂,她的內心都在想著,她們怎麼會這麼想,她甚至會覺得她們不應該這麼想。

在年少鹿徵羽的世界裏,拉琴是吃飯,每日必備,可是說到喜歡她沒有。

每當有人問她,你喜歡什麼,她答不出來,從小到大,她的路,父母已為她鋪好,她沒有任何選擇的權利。

她一定要走這條路,這時毋庸置疑的。

飯桌上,鹿震說:“徵羽,全市大賽拿冠軍!”語氣是命令的口吻。

這樣的語氣,徵羽是勢必要拿冠軍,若拿不回來,定是讓鹿家臉上無光,愧對音樂世家的名號。

徵羽的爸爸鹿震從來不會說“徵羽你盡力就好”,他從來都說“你一定要怎樣”這樣的話。

徵羽從來都隻有聽從的份,從來沒想過反抗。

所以,那一次拿了冠軍,也是極其平常的事,沒有人為她高興,也沒有人慶祝。

說句實話,為了尋找救命恩人離家出走的這個決定,鹿徵羽很突然地就這麼做了,沒有預兆。

她不知道她哪裏來的決心要離開家,可是在踏出家門的刹那間,她後悔了,她什麼都不會如何生活?

不過,事實證明,她的出走是對的,最起碼,她找回了本應該屬於她自己的東西,但代價卻是失去家人。

如果在家裏,要一輩子當人偶,那麼,她情願這樣漂泊一輩子。

鹿徵羽在聽著音樂會的時候,突然笑了起來。

“怎麼了?”白聖看著她問道,“這段可是悲傷的,你怎麼笑了?”

“沒什麼,我不過是想到一些東西而已!”鹿徵羽如實地說道。

“想到什麼?”白聖說道。

“很久以前的自己!”鹿徵羽說。

“等音樂會結束,說來聽聽!”白聖說道。

“你還是別聽了,那個我已經丟進馬桶裏衝掉了!”鹿徵羽說道。

“馬桶?虧你也能說得出口!”白聖說道。

鹿徵羽笑著,那段沒心的日子已經過去,現在的日子,每一天都會因為有喜歡做的事而熱血沸騰。

音樂會結束,鹿徵羽和白聖從學校禮堂出來的時候,外麵陽光燦爛。

“天氣真不錯!”鹿徵羽說道。

“怎麼,你好像有話要說啊!”白聖說道。

“白聖先生,可否賞光吃個飯呢?”鹿徵羽說道。

“喲,你還有請客吃飯的時候?”白聖說道。

“我說句實話啊,我呢不是鐵公雞,我不過是沒有機會請客而已!”鹿徵羽說道。

“你別是,你請客,我付錢就行!”白聖說道。

“我要想這麼做,我也不會攔著!”鹿徵羽說道。

“那走吧!我付錢就我付錢!”白聖說道。

常聖林抱著花,站在他們身後,微笑著,徵羽,你既然和過去的自己說再見了,那麼我也要和過去的感情說再見吧!可是……若說再見,就真的能再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