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是四大文學樣式(散文、小說、詩歌、戲劇)之一,以塑造人物形象為中心,通過完整故事情節的敘述和具體的環境描寫反映社會生活的一種文學體裁,它是擁有完整布局、發展及主題的文學作品。 小說三要素是:人物、情節、環境。
小說是文學的一種樣式,一般描寫人物故事,塑造多種多樣的人物形象,但亦有例外。
它是擁有完整布局、發展及主題的文學作品。而對話是不是具有鮮明的個性,每個人物說的話是不是有獨特的語言風格,是衡量小說水平的一個重要標準。
“小說”一詞最早出現於《莊子·外物》:「飾小說以幹縣令,其於大達亦遠矣。」莊子所謂的「小說」,是指瑣碎的言論,與今日小說觀念相差甚遠。直至東漢桓譚《新論》:「小說家合殘叢小語,近取譬喻,以作短書,治身理家,有可觀之辭。」班固《漢書.藝文誌》將「小說家」列為十家之後,其下的定義為:「小說家者流,蓋出於稗官,街談巷語,道聽途說[4]之所造也。」才稍與今日小說的意義相近。而中國小說最大的特色,便自宋代開始具有文言小說與白話小說兩種不同的小說係統。文言小說起源於先秦的街談巷語,是一種小知小道的紀錄。在曆經魏晉南北朝及隋唐長期的發展,無論是題材或人物的描寫,文言小說都有明顯的進步,形成筆記與傳奇兩種小說類型。而白話小說則起源於唐宋時期說話人的話本,故事的取材來自民間,主要表現了百姓的生活及思想意識。但不管文言小說或白話小說都源遠流長,呈現各自不同的藝術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