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李長歌,長歌行的那個長歌,因為我爸我媽希望我做一個有文化有內涵有氣質的女生,可是,到頭來,我什麼都沒有,我長相平庸,成績中等,人緣不好,我的更重要的是我可以做到在上三年高中,班上的同學隻喊得出我的名字,卻不知道那個名叫李長歌的女生到底是圓的還是扁的。這就是我的悲哀。
但,我卻發現,這根本就不是我人生中最悲劇的事情,這根本就算不上冰山一角,因為,在我從出生開始就一直擺脫不了夏暮堇這個人,不,他不是人,是我人生中最大的噩夢!
如果說上天可以滿足我一個要求的話,我希望可以實現的是:把這個長得妖孽一般,心卻壞的要死的衣冠禽獸丟到沙哈拉大沙漠被沙子活埋,永遠都找不到,
可惜,上天永遠聽不到我真誠的祈禱。
三個月,剛開始會發出啊啊啊聲的我,那時,我媽憑借她強大的語言溝通能力,把在我家周圍的住戶全認識了個遍,
據說,這是在我們還沒有來的時候,還沒有人做過這麼強大的事情,好吧,我詞窮,找不到更好的詞來形容我這瘋狂的老媽,好吧,瘋狂這詞還不錯。
認識之後,我媽開始帶我串門子,過慣了平淡生活的老媽居然和這群整天沒事幹的富太太成為了好姐妹,其中,和她關係最好的就是夏暮堇的媽媽,穆暮女士,哦,不,我應該稱她為:親愛的幹媽大人。
九個月,開始蹣跚的走路時,我生命中第一次遇到了他,夏
暮堇,那個像太陽一般不能讓人直視的少年,當時的他,隻能稱之為少年,我們第一次相遇,我還在流口水哈子,他卻已經開始對旁人愛理不理,五歲的他,提前的進入了叛逆期。這就是我和他之間的距離,愚蠢和理智的區別。
三歲,我已經和我的親親幹媽黏的不行了,夏暮堇十分痛惡我這個流著鼻涕的小黏包,
我們或許就是天生的敵對動物,比如說:他是翱翔高空的雄鷹,我就是人人喊打的老鼠。這是在我很久很久之後得出的結論,之後的我,開始反思,為什麼當時的我什麼都想不清楚,愚蠢,或許就是用來形容像我這種人的吧。
四歲,我開始上幼稚園,當時的夏暮堇是七歲,開始上小學。每天早上,他都會很不耐煩的在車上等我,每次的我都是慢慢騰騰的,咬著媽媽早上為我做的小兔包,我都會帶一個給他,他每次都不舍得給我一個眼神。到最後,都跑到自己的肚子裏。
十三歲,開始上初中,當時的夏暮堇,是高二。初中部和高中部的教室隔得很遠,有時候,我會故意的跑到他的教室,就是為了看了他一眼,他永遠保持著趴在桌子上的姿勢,就這樣,我看著他,從十二歲一直到十六歲
本來了他是不願直升本校的初中部,是因為幹媽,就是他的母親,說了一句:直升初中部,上完初中後直升高中部,多照顧一下長歌。
就這樣,他被定下了這六年的未來
六年後的事情,才剛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