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曆史上任何統治階級總是采取各種方式和措施把本階級的價值體係灌輸給社會民眾,從而達到支配民眾思想、行動以實現對社會的有效控製。而這種目標往往是通過“軟國家機器”來實現的。意識形態的整合是“軟國家機器”的主要內容和手段,對於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有著作為實體的“硬國家機器”無可比擬的作用。法國結構主義大師阿爾都塞說的好,“政治國家機器是意識形態整合的硬元素,意識形態國家機器是意識形態整合的軟元素,後者在現代社會的意識形態整合中具有特殊的功能。”1
一、意識形態及其整合功能
(一)意識形態的含義 意識形態是法國哲學家德.特拉西在《意識形態原理》中創造出的一個名詞,指的是向人們揭示觀念的成見和偏見的根源的“觀念科學”。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繼承了特拉西的概念,並對此概念做了闡述:(1)它是對曆史唯心主義的否定和揭示;(2)它是帶有某一階級或集團的鮮明特征的虛幻的信仰體係;(3)它是產生意義和形成思想的普遍過程。馬克思.韋伯認為,每一種真正的統治形式中必須要有“對統治合法性的信仰”,而信仰體係是說明為什麼某人或某些人應該服從某種統治的理論體係或意識形態。目前在學術界,對意識形態的理解大致有以下幾種:第一,意識形態是關於人類、社會及與之相關的宇宙知識和道德的各種複雜形態;第二,意識形態是“表示一個人對各種政治價值觀及政府和政治權力作用的思想或信仰結構”;第三,“意識形態是一個信仰體係,它以既存或構想的社會,解釋並辯護為人喜好的政治秩序提供策略”;第四,意識形態是“在階級社會中,適合一定的經濟基礎以及豎立在這一基礎之上的法律和政治上層建築而形成起來的,代表統治階級根本利益的的情感、表象和觀念的總和,其根本的特征是自覺或不自覺地用幻想的聯係來取代或掩蔽現實的聯係。”2
意識形態是一個含義豐富的概念。它是特定階級或集團對自身社會地位和利益要求的自覺意識和自我表達,通常以哲學、宗教、價值體係等理論形態來表現,反映了該階級或集團的價值取向,並為他們的集體行為提供合理性辯護。因此,不同的階級或集團,不管是正式的還是非正式的,都可能有自己的一套意識形態。這種意識形態能夠在本階級或本集團占統治地位,但未必能在整個社會占統治地位。但是,在任何國家,作為政治合法性論據的主流意識形態隻有一種。所謂主流意識形態,是統治階級的觀念、思想上層建築,是特定階級或者特定社會集團基於自身利益及其發展要求對現存的社會關係自覺反映而形成的思想理論體係,它與社會的政治上層建築(即實體上層建築)相互對應,是統治階級鞏固或改變一定的社會關係、聚合民眾的思想認識、規範民眾行為方向以鞏固其統治地位的精神力量。馬克思恩格斯指出:統治階級的思想在每一時代都是占統治地位的思想。這句話其實暗含的意思是:被統治階級也會有自己的思想,隻不過不占統治地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