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研究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1998年修訂)明確了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這“三個自我”和“四個民主”構成了村民自治的主要內容。
為了解我國村民自治第一村——廣西宜州市屏南鄉合寨村近年來村民自治的開展情況,廣西師範大學政治與行政學院的部分老師和同學形成課題組,專程趕赴廣西宜州市屏南鄉合寨村,對村民自治的開展情況進行實地調研。
調研的主要方式為問卷調查。在此基礎上,課題組還通過個人訪談、開座談會等方式進行了調研。問卷均為個人調查問卷。並且,課題組出於調查結果的真實性和問卷的有效性,將個人調查問卷隻設定為村民問卷,由調查員入戶(村民)訪問。問卷均輸入數據庫,采用SPSS統計分析軟件處理。
在合寨村調研的時間為2010年1月12日-16日。隨機抽取的8個自然屯分別是:大村、新村、肯塄、拉壘、果前村、乾朗、果地上、果地下。課題組共11人,以2—3人為一組的組合方式,分為5組分別對這8個自然屯進行了入戶調研。在合寨村共回收村民問卷125份,個人訪談記錄5份。
本報告是基於合寨村的問卷調查、個人訪談、開座談會等方式收集到的數據材料,對合寨村村民自治現狀所做的專題調查報告,不乏會涉及對其村民自治發展的認識和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