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一、食品中總砷的測定方法【GB/T 5009.11-2003】(1 / 3)

實驗一、食品中總砷的測定方法【GB/T 5009.11-2003】

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總砷的測定方法【GB/T 5009.11-2003】適用於各類食品中總砷的測定。其最低檢出濃度:銀鹽法(測定用樣品相當5g)為0.2mg/kg;砷斑法(測定用樣品相當2g)為0.25mg/kg;硼氫化物還原比色法(測定用樣品相當5g)為0.05mg/kg。

第一法 銀鹽法

2 原理

樣品經消化後,以碘化鉀、氯化亞錫將高價砷還原為三價砷,然後與鋅粒和酸產生的新生態氫生成砷化氫,經銀鹽溶液吸收後,形成紅色膠態物,與標準係列比較定量。

3 試劑

除特別注明外,所用試劑為分析純,水為去離子水。

3.1 硝酸。

3.2 硫酸。

3.3 鹽酸。

3.4 氧化鎂。

3.5 無砷鋅粒。

3.6 硝酸—高氯酸混合溶液(4+1):量取80mL硝酸,加20mL高氯酸,混勻。

3.7 硝酸鎂溶液(150g/L):稱取15g硝酸鎂[Mg(NO3)2·6H2O],溶於水中,並稀釋至100mL。

3.8 碘化鉀溶液(150g/L):貯存於棕色瓶中。

3.9 酸性氯化亞錫溶液:稱取40g氯化亞錫(SnCl2·2H2O),加鹽酸溶解並稀釋至100mL,加入數顆金屬錫粒。

3.10 鹽酸(1+1):量取50mL鹽酸,加水稀釋至100mL。

3.11 乙酸鉛溶液(100g/L)。

3.12 乙酸鉛棉花:用乙酸鉛溶液(100g/L)浸透脫脂棉後,壓除多餘溶液,並使疏鬆,在100℃以下幹燥後,貯存於玻璃瓶中。

3.13 氫氧化鈉溶液(200g/L)。

3.14 硫酸(6+94):量取6.0mL硫酸,加於80mL水中,冷後再加水稀釋至100mL。

3.15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三乙醇胺—三氯甲烷溶液:稱取0.25g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C2H5)2NCS2Ag],置於乳缽中,加少量三氯甲烷研磨,移入100mL量筒中,加入1.8mL三乙醇胺,再用三氯甲烷分次洗滌乳缽,洗液一並移入量筒中,再用三氯甲烷稀釋至100mL,放置過夜。濾入棕色瓶中貯存。

3.16 砷標準溶液:準確稱取0.1320g在硫酸幹燥器中幹燥過的或在100℃幹燥2h的三氧化二砷,加5mL氫氧化鈉溶液(200g/L),溶解後加25mL硫酸(6+94),移入1000mL容量瓶中,加新煮沸冷卻的水稀釋至刻度,貯存於棕色玻塞瓶中。此溶液每毫升相當於0.10mg砷。

3.17 砷標準使用液:吸取1.0mL砷標準溶液,置於100mL容量瓶中,加1mL硫酸(6+94),加水稀釋至刻度,此溶液每毫升相當於1.0μg砷。

4 儀器

4.1 可見分光光度計。

4.2 測砷裝置:見圖1。

4.2.1 100~150mL錐形瓶:19號標準口。

4.2.2 導氣管:管口19號標準口或經堿處理後洗淨的橡皮塞與錐形瓶密合時不應漏氣。管的另一端管徑為1.0mm。

3.2.3 吸收管:10mL刻度離心管作吸收管用。

5 樣品消化

5.1 硝酸高氯酸—硫酸法

5.1.1 糧食、粉絲、粉條、豆幹製品、糕點、茶葉等及其他含水分少的固體食品:稱取5.00g或10.00g的粉碎樣品,置於250~500mL定氮瓶中,先加水少許使濕潤,加數粒玻璃珠、10~15mL硝酸-高氯酸混合液,放置片刻,小火緩緩加熱,待作用緩和,放冷。沿瓶壁加入5mL或10mL硫酸,再加熱,至瓶中液體開始變成棕色時,不斷沿瓶壁滴加硝酸-高氯酸混合液至有機質分解完全。加大火力,至產生白煙,待瓶口白煙冒淨後,瓶內液體再產生白煙為消化完全,該溶液應澄明無色或微帶黃色,放冷。在操作過程中應注意防止爆沸或爆炸。

加20mL水煮沸,除去殘餘的硝酸至產生白煙為止,如此處理兩次,放冷。將冷後的溶液移入50mL或100mL容量瓶中,用水洗滌定氮瓶,洗液並入容量瓶中,放冷,加水至刻度,混勻。定容後的溶液每10mL相當於1g樣品,相當加入硫酸量1mL。

取與消化樣品相同量的硝酸-高氯酸混合液和硫酸,按同一方法做試劑空白試驗。

5.1.2 蔬菜、水果:稱取25.00g或50.00g洗淨打成勻漿的樣品,置於250~500mL定氮瓶中,加數粒玻璃珠、10~15mL硝酸-高氯酸混合液,以下按5.1.1自“放置片刻”起依法操作,但定容後的溶液每10mL相當於5g樣品,相當加入硫酸1mL。

5.1.3 醬、醬油、醋、冷飲、豆腐、腐乳、醬醃菜等:稱取10.00g或20.00g樣品(或吸取10.0mL或20.0mL液體樣品),置於250~500mL定氮瓶中,加數粒玻璃珠、5~15mL硝酸-高氯酸混合液。以下按5.1.1自“放置片刻”起依法操作,但定容後的溶液每10mL相當於2g或2mL樣品。

5.1.4 含乙醇飲料或含二氧化碳飲料:吸取10.00mL或20.00mL樣品,置於250~500mL定氮瓶中。加數粒玻璃珠,先用小火加熱除去乙醇或二氧化碳,再加5~10mL硝酸-高氯酸混合液,混勻後,以下按5.1.1自“放置片刻”起依法操作,但定容後的溶液每10mL相當於2mL樣品。

吸取5~10mL水代替樣品,加與消化樣品相同量的硝酸-高氯酸混合液和硫酸,按相同操作方法做試劑空白試驗。

5.1.5 含糖量高的食品:稱取5.00g或10.0g樣品,置於250~500mL定氮瓶中,先加少許水使濕潤,加數粒玻璃珠、5~10mL硝酸-高氯酸混合後,搖勻。緩緩加入5mL或10mL硫酸,待作用緩和停止起泡沫後,先用小火緩緩加熱(糖分易炭化),不斷沿瓶壁補加硝酸-高氯酸混合液,待泡沫全部消失後,再加大火力,至有機質分解完全,發生白煙,溶液應澄明無色或微帶黃色,放冷。以下按5.1.1自“加20mL水煮沸”起依法操作。

5.1.6 水產品:取可食部分樣品搗成勻漿,稱取5.00g或10.0g(海產藻類、貝類可適當減少取樣量),置於250~500mL定氮瓶中,加數粒玻璃珠,5~10mL硝酸-高氯酸混合液,混勻後,以下按5.1.1自“沿瓶壁加入5mL或10mL硫酸”起依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