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建設稅收征管的現狀分析(1 / 1)

項目建設對促進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大影響,可以顯著改善地方基礎設施麵貌、增強地方產業實力,實現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加強項目建設地方稅收管理,則是發揮稅收職能作用,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客觀需要,既是落實“抓大、控中、定小”征管思路,實現地方稅收科學化、規範化、精細化管理的重要舉措,也是適應財稅體製改革、提升稅收管理質效的必然要求。

一、項目建設稅收征管的現狀分析

(一)項目建設施工形式多樣。一是經濟責任多元化。有正規的建築單位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工程承包並承建的;有正式的分包,也有非正式合同以外的分包的;還有因資質及招標等原因采用掛靠形式施工的;二是核算形式多樣化。有包工包料的,有包工不包材料的;有自有人員施工的,有雇傭非雇員施工的。稅收征管的著重點區別明顯。

(二)項目建設涉及稅種多。在項目建設的整個過程中,建築業營業稅占較大比重,其他稅種除土地增值稅外,基本都能涉及到。包括城建稅、教育費附加、耕地占用稅、契稅、印花稅、車船稅、參建人員的個人所得稅,部分建設單位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應由建築單位代扣代繳的資源稅等,預算級次也各有不同。

(三)項目建設稅負不平衡。一是建築安裝納稅人一般以外出經營為主,由於監管地不一,一些施工企業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放鬆對外出經營管理證明的管理,隻管開具,不進行調查核實,造成各地對同一工程的稅負不一。二是跨地區的工程,特別是路橋、水利設施、管道等存在對管轄權計稅工程計量的爭議,當地稅務部門難以監管,隻能憑建設單位或承建方的分割計價,稅收向低稅負地區轉移,窪地效應明顯。

(四)項目建設後續管理難度大。一是在納稅時間方麵。建築業納稅人一般采用建設方付款時間或建設驗收時間等,也有采用“以票管稅”在開具發票時繳納稅款,從而造成與稅法規定的納稅時間不一致,入庫時間絕大多數拖延。二是在納稅地點方麵。由於重點工程一般存在維護、擴建等後續建設,而重點工程的管理部門一般不在所在地,工程結算地在異地的占大多數,稅務機關與納稅人存在之間占有信息不對稱的現象,稅務機關對稅源狀況的了解深度和廣度難以達到最好程度,後續稅源管理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