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年來,我國部分省市的社會保險費陸續改由地稅部門負責征收,這是社會保險費征管體製改革和社會保障體係進一步完善的客觀要求。經過地稅機關在社會保險費征管工作中的不斷實踐和探索,基本上實現了稅費集中統一征收,初步形成了一套社會保險費征繳的可行性規程。但同時在征收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成為影響社會保險費征管的不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