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提出的“征、管、查”三分離征管模式的設計要求,加快稅收信息化建設和行政審批製度改革步伐,徹底解決稅收征管過程中“疏於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已是當前各級稅務機關亟待解決的課題。筆者結合永登地稅征管工作實際,就全麵推行稅收管理員製度做如下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