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解一篇
易解
十八變而成四營為一變,三變而一爻,六爻為十八變也。三變之餘四數之,得九為老陽,得六為老陰,得七為少陽,得八為少陰。故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取老而言也。凡九、六為老,七、八為少,其說末之聞也。或曰:陽極於九,其次則七也。極者為老?其次為少,則當老於十而少於八也。曰:陰不可加於陽,故十不用,十不用,猶當老於八而少於六也。則又曰:陽順而上,其成數極於九,陰逆而下,其成敢極於六。自下而上,陰陽均也,稚於子午,而壯於己亥,始於複姤,而終於乾坤者,陰猶陽也,曷嚐有進陽而退陰與逆順之別乎?且夫自然而然者,天地且不能知,而聖人豈得與於其間而製其予奪哉!惟唐一行之學則不然。以為《易》固言之矣,十有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則十八變之間有八卦焉,人莫之思也。變之初,有多少。其一變電,不五則九。其二與三也,不四則八。八與九為多,五與四為少。多少者,奇耦之象也。三變皆少,則乾之象也。乾所以為老陽,而四數其餘得九,故以九名之。三變皆多,則坤之象也,坤所以為老陰,而四數其餘得六,故以六名之。三變而少者一,則震、坎、艮之象也,震、坎、艮所以為少陽,而四數其餘得七,故以七名之。三變而多者一,則巽、離、兌之象也,巽、離、兌所以為少陰,而四數其餘得八,故以八名之。故七八九六者,因餘數以名陰陽,而陰陽之所以為老少者,不在是而在乎三變之間,八卦之象也。此唐一行之學也。七邇 英 進 讀
漢高祖赦季布唐屈突通不降高祖
軾以謂漢高祖、唐高祖皆創業之賢君,季布、屈突通皆一時之烈丈夫。惟烈丈夫,故能以身殉主,有死無二。惟賢君,故能推至公之心不以私怨殺士。此可以為萬世臣主之法。
漢宣帝詰責杜延年治郡不進
軾以謂古者賢君用人,無內外輕重之異,故雖杜延年名卿,不免出為邊吏。治效不進則詰責之,既進則褒賞之。所以曆試人才、考核事功蓋如此。孝宣之治,優於孝文者以此也。馬周諫唐太宗,亦以為言。治天下者,不可不知也。
叔孫通不能致二生
軾以謂叔孫通製禮,雖不能如三代,然亦因時施宜,有補於世者。魯二生非之,其言未必皆當,通以謂不知時變,亦宜矣。然謹按揚子《法言》:昔齊魯有大臣,史失其名。或曰,如何其大也?曰:叔孫通欲製君臣之儀,聘先生於齊魯,所不能致者二人。由此觀之,大臣以道事君,不可則止,然後可以托六尺之孤,寄百裏之命。若與時上下,隨人俯仰,雖或適用於一時,何足謂之大臣為社稷之衛哉!狄山論匈奴和親
軾謹按,漢製,博士秩皆六百石耳。然朝廷有大事,必與丞相禦史九卿列侯同議可否。蓋親儒臣,尊經術,不以小臣而廢其言。故狄山得與張湯爭議上前。此人臣之所甚難,而入主之所欲聞也。溫顏以來之,虛懷以受之,猶恐不敢言,又況如武帝作色憑怒,致之於死乎?故湯之用事,至使盜賊半天下,而漢室幾亂,蓋起於狄山之不容也。
文宗訪鄭公後得魏謩
軾觀唐文宗覽貞觀事而思魏鄭公之後,亦有意於善治矣。雖然,唐室淩遲,未易興起,非高才偉人,無足以圖之。而信訓、注之狂謀,幾隕宗社。良可歎已。至於獎魏謩之極諫,願處於無過之地,亦賢君之用心也。
張九齡不肯用張守珪牛仙客
軾竊謂士大夫砥礪名節,正色立朝,不務雷同以固祿位,非獨人臣之私義,乃天下國家所恃以安者也。若名節一衰,忠信不聞,亂亡隨之,捷如影響。西漢之末,敢言者惟王章、朱雲二人,章死而雲廢,則公卿持祿保妻子如張禹、孔光之流耳。故王莽以鬥筲穿窬之才,恣取神器如反掌。唐開元之末,大臣守正不回,惟張九齡一人。九齡既已忤旨罷相,明皇不複聞其過以致祿山之亂。治亂之機,可不慎哉!顏真卿守平原以抗祿山
軾以謂古者任人,無內外輕重之異,故雖漢宣之急賢,蕭望之之得君,猶更出治民,然後大用。非獨以曆試人材,亦所以維持四方,均內外之勢也。唐開元、天寶間,重內輕外,當時公卿名臣,非以罪責不出守郡,雖藩鎮帥守,自以為不如寺監之僚佐,故郡縣多不得人。祿山之亂,河北二十四郡一朝降賊,獨有一顏真卿,而明皇初不識也。此重內輕外之弊,可以為鑒。
漢武帝唐太宗優劣
軾以謂古之賢君,知直臣之難得,忠言之難聞,故生盡其用,歿思其言,想見其形於夢寐,亦可渭樂賢好德之主矣。漢武帝雄材大略,不減太宗;汲黯之賢,過虞世南。世南已死,太宗思之;汲黯尚存,武帝厭之。故太宗之治,幾至刑措,而武帝之政,盜賊半天下,由此也夫!
講 筵 進 記
書韓維讀三朝寶訓
秘書監侍講傅堯俞始召赴資善堂,對邇英閣,堯俞致謝。上遣人宣召答,曰:“卿以博學,參預講筵,宜尊所聞,以輔不逮,”堯俞講畢,曲謝。上複遣人宣諭:“卿講義淵博,多所發揮,良深嘉歎。”是日,上讀《三朝寶訓》。至“天禧中,有二人犯罪,法當死。真宗皇帝側然憐之,曰:此等安知法?殺之則不忍,舍之則無以勵眾。乃使人持去,笞而遣之,以斬訖奏。又祀汾陰日,見一羊自擲道左,怪問之。曰:今日尚食殺其羔。真宗慘然不樂,自是不殺羊羔”。資政殿學士韓維讀畢,因奏言:“此特真宗皇帝小善爾。然推是心以及天下,則仁不可勝用也。真宗自澶淵之役卻狄之後,十九年不言兵,而天下富。其源蓋出於此。昔孟子淪齊王不忍殺觳觫之牛,以為是心足以王,今恩足以及禽獸而不及於百姓,豈不能哉,蓋不為耳。外人皆雲:皇帝陛下仁孝發於天性,每行見昆蟲螻蟻,違而過之,且敕左右勿踐履,此亦仁術也。臣願陛下推此心以及百姓,則天下幸甚。”某時為右史,奏曰:臣今月十五日侍邇英閣,竊見資政殿學士韓維因讀《三朝寶訓》,至真宗皇帝好生惡殺,因論皇帝陛下在宮中不忍踐履蟲蟻,其言深切,可以推明聖德,益增福壽。臣忝備位右史,謹書其事於冊。又錄一本上進,意翠陛下采覽無忘此心,以廣好生之德。
臣不任大願。
策問
私試策問八首
問:入主莫不欲安存而惡危亡,然而其國常至於不可救者,何也?所憂者,非其所以亂與亡,而其所以亂與亡者,常出於其所不憂也。請借漢以言之,昔者高帝之世,天下既幹矣,當時之所憂者,韓、彭、英、盧而已。此四王者,皆不能終高帝之世,相繼仆滅,而不複續。及至呂氏之禍,則猶異姓也。呂氏既已滅矣,而吳、楚之憂,幾至於亡國。乃韓、彭、呂氏之禍,惟恐同姓之不蕃熾昌大也。然至其為變,則又過於異姓遠矣。文、景之世,以為諸侯分裂破弱,則漢可以百世而無憂。至於武帝,諸侯之難少衰,而匈奴之患方熾。則又以為天下之憂,止於此矣。及昭、宣、元、成之世,諸侯王既已無足憂者,而匈奴又破滅臣事於漢。然其所以卒至於中絕而不救,則其所不慮之王氏也。世祖既立,上懲韓、彭之難,中鑒七國之變,而下悼王氏之禍,於是盡侯諸將,而不任以事,裁減同姓之封,而黜三公之權,以為前世之弊盡去矣。及其衰也,宦官之權盛,而黨錮之難起,士大夫相與搤腕而遊談者,以為天子一日誅宦官而解黨錮,則天下猶可以無事。於是外召諸將,而內脅其君。宦官既誅無遺類,而董卓、曹操之徒,亦因以亡漢。漢之所憂者凡六變,而其亂與亡,輒出於其所不憂,而終不可備。由此觀之,治亂存亡之勢,其皆有以取之歟?抑將不可推,如江河之徙移,其勢自有以相激,而不自知歟?其亦可以理推力救而莫之為也?今將使事至而應之,患至而為之謀,則天下之患,不可以勝防,而教化不可以勝變矣。則亦將朝文而暮質,忽寬而驟猛歟?意者亦有可以長守而不變,雖有小患而不足恤者歟?願因論漢,而極言其所以然。
問:昔三代之際,公卿有世而為之者,士有至老而不遷者。官有常人,而人有常心。故為周之公卿者,非周、召、毛、原,則王之子弟也。發於畎畝,起於匹夫,而至於公相,則蓋亦有幾人而已,士之勤苦終身於學,講肄道藝,而修其廉隅,以邀鄉裏之名者,不過以望鄉大夫賢能之書。其選舉而上,不過以為一命之士。其傑異者至於大夫,極矣。火周之世,諸侯為政之卿,皆其世臣之子孫,則夫布衣之士,其進蓋亦有所止也。當是之時,士皆安其習而樂其分,不倦於小官,而樂為之,故其民事修而世務舉。及其後世不然,使天下旅進而更為之,雖布衣之賢,得以驟進於朝廷,而士始有無厭之心矣。官事之不修,民事之不緝!非其不能,不屑為之也。先王之用人,欲其人人自喜,終老而不倦,是以能盡其才。今以凡人之才,而又加之以既倦之意,其為弊可勝言乎!今夫州縣之吏,有故而不得改官者,盤桓於州縣而不能去,久者不過以為職官令錄,仕而達者,自縣宰為郡之通守,自郡之通守以至郡守,為郡守而無他才能,則盤桓於太守,而不得去。由此觀之,是職官令錄與郡守四者,為國家棄材之委,而仕不達者之所盤桓而無聊也。夫以太守之重,職官令錄之近於民,而用棄材焉,使不達者盤桓於其職,此豈先王所以使人不倦之意歟?嗟夫,蓋亦有不得已也。居今之勢,何以使天下之士各安其分,而無輕於小官?何以使此四者流徙不倦,而無不自聊賴之意?其悉書於篇。
問:古者師出受成於學,兵固學者之所宜知也。今關中之事,又諸君之所親履而目見者。昔者六國之世,秦盡有今關中之地,地不加廣也,而東備齊,南備楚,近則備韓、魏,遠則備燕、趙,有敵國之憂,而無中原之助,然而當是時也,攘卻西戎,至幹餘裏。今也天下為一,獨以關中之地西備羌戎,三方無敵國之憂,而又內引百郡以為助,惴惴焉自固之不暇。以百倍之勢,而無昔人分毫之功,此不可不論也。古之為兵者,戍其地則用其地之民,戰其野則食其野之粟,守其國則乘其國之馬,以是外被兵而內不知,此所以百戰而不殆也。今則不然,戍邊用東北之人,糴糧用內郡之錢,騎戰用西羌之馬,是以一郡用兵而百郡騷然,此又不叮不論也。昔者衛為狄斬滅,齊桓公以車三十乘封文公於楚丘,及其末年,至三百乘。故其詩曰:“匪直也人,秉心塞淵,馬來牝三幹。”以為資之四夷,則衛之所近者莫若狄,當是時也,狄與衛為仇讎,其勢必不以馬與衛,然則衛獨以何術而能致馬如此之多耶?今欲使被兵之郡自用其民、自食其粟、自乘其馬,而不得其術,故願聞其詳。
問:三代之祭禮。其存者幾希矣,其全固不可以一日而複。然今天下郡縣通祀社稷、孔子、風伯、雨師與凡山川古聖賢之廟,此其禮尤急而不可闕者也。武王伐商。師渡盟津,有宗廟,有將舟。將舟,社主在焉。則是社稷有主也。古者師行載遷廟之主,無遷廟則以幣玉,為廟不可一日虛主也。一日虛主猶不可,若無主而為廟,可乎?是凡廟皆當有主也。今郡縣所祭,未嚐有宅,而皆有土木之像,夫像安出哉。古者祭莫不有屍,《詩》有靈星之屍,則祭無所不用屍也。祭而不用屍者,是始死之奠也。不然,則是祭殤也。今也舉不用屍,則如勿祭而已矣。儒者治禮,至其變,尤謹嚴而詳。今之變主為像與祭而無屍者,果誰始也?古者坐於席,故籩豆之長短,籃簋之高下,適與人均。今土木之像,既已巍然於上,而列器皿於地,使鬼神下車,則不可知,若其享之,則是俯伏匍匐而就也。鬼神不能諄諄與人接也,故使屍嘏主人。今也無屍,而受胙於虛位,不刃;鄙野可笑矣!夫今欲使廟皆有主,祭皆有屍,不知何道而可?願從諸君講求其遺製,合於古而便於今者。
問:《易》之為書,要以不可為必然可指之論也。其始有畫而無文,後世聖人始為之辭,蓋亦微見其端,而其或為仁,或為義,或小或大,則付之後世學者之分。然世益久遠,則學者或入於邪說,故凡孔子之所為讚《易》者,特以防閑其邪說,使之從橫旁午要不失正,而非以為必然可指之論也。是故其用意廣而其辭約,竊嚐深觀之,孔子蓋有因爻辭而申言之,若無所損益於其辭之義者甚眾。《比》之初六,有孚比之,無咎?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小畜》之初九,複自道,何其咎,吉。象曰:複自道,其義吉也。《損》之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大有》之上九,白天佑之,吉,無不利。象曰:大有上吉,自天佑也。夫既言之矣,而孔子又申言之,使無所損益於其辭之義,則孔子固多言也。乃孔子則有不勝言者。故願與諸君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