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有罪之人(2 / 2)

唐輝的這句“老實點”讓我感覺非常陌生,但卻效果極佳,我處於充血短路狀態的大腦也瞬間清醒了過來,舉起的拳頭也隨即放了下去。

這時候雷啟山也不再保持沉默了,他讓宋奔先把衣服穿好,隨後便讓唐輝把我帶出去。

唐輝應了一聲便拽著出了辦公室,在出門的時候我還能聽到宋奔在那裏喋喋不休地抱怨著。

唐輝一直把我領到了一個沒人的小會議室,他撂下一句“你在這裏先冷靜一下”,然後便轉身出去了。不需要唐輝提醒我也知道自己應該冷靜一下,剛才對於宋奔就是凶手的判斷確實有些太過草率了。

我一個人在會議室裏坐了大概有一個小時,會議室的門這才終於再次被人推開,緊接著唐輝緊鎖著眉頭走了進來,跟他一起進來的還有另外四個穿製服的警察。

我越看這架勢越不對勁,可還沒等我起身提問呢,穿製服的警察過來就把我兩手扭到了背後,隨後我的手腕一涼,接著就是嘩啦一聲手銬響。

我被抓了!

“這是幹什麼?你不會相信宋奔那小子的胡話吧?”我望著唐輝道。

唐輝歎了口氣然後道:“我剛才去過你家了,在你家找到了超高壓電棍,還發現了一把手槍和自製的棉花消音器。”

“這怎麼可能!你知道我不可能去殺人的!你還不了解我嗎?唐輝!!!”我繼續衝唐輝大喊道。

可是唐輝隻是一臉無奈地衝我搖了搖頭,並示意那四個警察把我帶走。

我的腦袋瞬間便得一片空白了!在被帶出會議室的時候我想喊,但我的喉嚨卻發出不任何聲音。

雖然半個多月前我冒充過大夫進過看守所,但這次的情況絕對跟上次不一樣。我記得在我八歲的時候,我第一任大姨夫在看守所裏被打成了內出血,出來後不到兩周就死了,我非常害怕我也會有類似的遭遇。

不過這四個警察並沒有把我帶出警局,而是帶我去錄了十根手指的指紋並且拿走了我的手機。之後他們就把我帶到了警局內部的拘留室,並解開了我的手銬。我在拘留室裏坐著,兩隻眼睛盯著手表的指針,在下午四點的時候兩個警察把我帶了出去,然後轉移到了審問室。

跟電視裏看到的一樣,審問室裏隻有一張桌子和兩把椅子,還有一麵大鏡子牆。

我在這裏麵坐了兩分鍾不到審問室的門就開了,隨後進來一男一女兩個熟麵孔。這兩個人都穿著便衣,男的歲數在四十左右,一臉青徐徐的胡茬,女的很年輕也很漂亮,看上去不像是警察倒像是個體驗生活的演員。

我雖然叫不出他倆的名字,但我知道他倆是跟唐輝同一個探組的,我不隻一次看到他們一起行動了,他倆自然也認得我。或許是看到熟人心裏激動,還不等他倆走過來我就站起來說:“我沒殺人,是凶手陷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