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上古建築
有一種說法認為,這種巨石建築是用來舉行祭祀儀式的。英國督伊德教徒在環形石陣中舉行曆史悠久的夏至曰祭祀儀式。因為夏至日的日出對於農耕民族來說具有深遠的意義。它宣告播種季節的到來和生命的複蘇。另一種說法認為,這種巨石建築是用來觀測太陽的。有的學者指出,公元前1800年南部英格蘭史前巨石建築顯示了新石器時代的人們用當時最大的努力將觀測太陽獲得的時空坐標加以固定化、符號化。該建築由一圓圈形排列的直立巨石構成,這些巨石指向一水平放置的石板和兩個在內的小圓圈。整體結構恰好指向夏至曰太陽升起地平線時的方位。還有一種說法認為,這種巨石建築是一種墓室。鄧福星在《藝術前的藝術》中列舉了衰變期(大約在5000年~4000年之間)法國境內的巨石建築,其實並非當時人們的住所。它們大多為墓室(另有一種圖騰柱),具有很強的原始宗教意義。這類建築,還用巨大的石塊來建築“多爾門”(墳墓)、“阿裏幾門特”(排列很整齊的石道行列)、“門裏爾”(豎立的巨石行列和石塚,以及英國阿米斯堡的石垣)。這些巨石建築物,還以很大的工程來建築堡壘防禦敵人和野獸,雖然僅僅顯示了一種單純、雄偉的造型美,卻也反映了人類為生活而鬥爭的創造魄力。
原始民族與原始建築
我們要了解建築的起源,可以通過對於現代遺存的原始民族進行觀察,明白最“基本屋舍”(primitivehut)是如何搭建起來的。法國學者隆吉(Marc-AntoineLaugier)說道,野人要為自己造一個居所,用來保護自己而非埋葬自己。森林中掉落的樹枝,對他的目標而言是正確的材料;他挑了四根最粗壯的樹枝,立起來圍成一個正方形;並在上頭放了另外四根樹枝;在這些樹枝上麵,他又立起了不相同的兩排樹枝,讓它們相互傾斜並在最高點交叉。然後他在這種屋頂上緊密地覆上樹葉,使陽光和雨水都滲漏不進去,因此,這野人有房子可住了。然而不同地方的民族有不同的搭建方式。
一個民族的獨特的文化特征往往是他們適應其所處的自然環境的最佳方式。這種情況經常見於當今世界上存在的比較落後的民族文化之中。如居於北美的愛斯基摩人的文化中最具特色的是雪橇、冰屋等等,這些都是適應極地氣候的最佳文化機製。如果把愛斯基摩人遷到沙漠地區,他們必定會放棄原來的雪橇、冰屋為代表的文化,而采取以駱駝、帳篷為特征的沙漠文化,否則就會被自然所淘汰。在這裏,適者生存的自然原則是非常重要的。
泰勒舉了幾個例子,一個是在巴西森林的深處,旅行家們遇見了流浪的赤貧清教徒們的住房,它們甚至不是窩棚,而簡直是一些用許多八英尺長的大棕櫚葉靠在橫木上構成的斜頂。這些麵向迎風麵的遮棚,掩遮著在那懸於兩樹間的吊床裏伸懶腰的印第安人。因為有稠密的樹葉在上麵保護著他們,所以他們的生活在好天氣時並不缺乏某種舒適;可是在壞天氣時,一家人甚至連狗也不得不擠向那地上燃起的篝火。在澳大利亞的土著人中可以見到幾乎同樣的原始建築。他們在住地安居下來以後,通常滿足於把許多長著濃密樹葉的樹枝插在地上,為自己安置一個夜間遮風或防風的棚。當他們把兩排樹枝在頭頂上連在一起的時候,屏風就變成了窩棚。在較長時間定居在一個地方的情況下,他們就用樹枝搭成一個真正的窩棚架,並用樹皮或樹葉和草覆蓋棚頂,或者用草皮蓋頂,從外麵把窩棚抹上粘泥。羅伯特·路威也說,100年前的塔斯曼尼亞人的房子非常簡單,他們隻是在地上釘幾根木樁,拿一條一條的樹皮靠在上麵,就算完工了。東部印第安人的草屋,采用互相交叉的柱子,屋頂上鋪上草或蘆席。遊獵或遊牧的人則使用一種帳幕。這種帳幕是圓錐形的,用獸皮及樹皮做成的,從西伯利亞到北美洲,向南直到得克薩斯州,全都有形式相同的帳幕。而現代非洲的建築,還有相當一部分是停留在原始時期,如用夯土的方式來建造祭祀建築,用泥巴來築製住宅和穀倉。
這些原始建築,無論是根據考古學發現和文獻的記載,還是對現代未開化或者說是封閉的原始部落的描述,都說明建築是自然環境和生存方式的產物。同時,隨著建築的發展,人類從原始的蒙昧時期開始走向文明,由於不同的需要而產生不同類型的建築。
宗教禮儀與原始建築
據考古發現,在舊石器時代,原始人群是利用天然的岩洞作為居住之地。由此可見,岩洞是原始人居住的一種方式。《易經》曰:“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上棟下宇,以蔽風雨。”因此在神話中,有相當多的神是住在山洞中的,西王母就是這樣。《山海經·大荒西經》雲:“有人戴勝、虎齒、豹尾、穴處名曰西王母,此人萬物盡有。”在這裏,“穴居”就是居住在山洞中的意思。
到了新石器時代,已經有了簡單的人工土穴或窩棚了。那麼,是誰發明了房屋的建造,遠古人類總是將原始藝術的創始人歸結於神,《易經》將其歸結為“聖人”,而其他的文獻則將建築的發明歸結為“有巢氏”。文獻表明原始建築存在著“構木為巢”的“巢居”和“穴而處”的“穴居”兩種主要構築方式。對於這兩種原始構築方式,既有“下者為巢,上者為營窟”的記載,即在地勢低而潮濕的地區作巢居,在地勢高而幹燥的地區作穴居,反映出居住地段高低、幹濕對於原始建築方式的製約;也有“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木曾巢”的記載。反映出不同季節的氣溫、氣候對原始建築方式的製約。有了“營窟”和“木曾巢”,而後才“範金,合土,以為台榭、宮室、牖戶”。(《禮記,禮運》)這裏所說的“營窟”就是“穴居”。埃利希·諾伊曼說道,人類的建築都是“洞穴的延伸,如住宅、帳篷、房屋、儲藏室和聖殿。”而這些都是和女性或者說女神相聯係,在利西亞和小亞細亞,房屋是“在這個古代母權國度的廢墟上發現的墳墓和聖殿的精確副本”,“不隻是聖殿、墳墓和房屋,支撐房屋構架的支柱也是大母神的一種象征。”最古老的房屋,例如在美索不達米亞,是由用數根柱子支撐著的草席造成的,甚至“門、圍牆和畜欄,以及村莊和城市等聚居之地,都是女性的象征。”我們當然可以將這些描述當做是母權製時期建築的一種體現,但是這種體現具有原型的意義,而這些由洞穴延伸出來的建築,埃利希·諾伊曼稱之為“神聖的洞穴”和“神聖之所”。
建築作為一種膜拜性的禮儀,實際上是從最初的“神聖的洞穴”和“神聖之所”開始的。拉丁文“神殿”(Templum)的詞源是希臘文temenos,詞根是tem,有分割、割裂的意思。原義為“奉獻給神的地方”,然後擴展意思為人類用人工手段去劃分空間,其所有主具有神聖性質:國王、英雄或者神。於是就有了卡西爾所謂的“神聖的空間”。卡西爾說,當一定的區域從空間的其餘部分劃分出來時,當它跟其他地方區別開來時,神聖化就開始了,並且也就樹立了某種程度上是神聖的柵欄。這種神聖的空間,最主要的是體現在神廟、宮殿和陵墓建築上。
最早的城市則是具有宗教性和神聖性的。讓·塞爾維耶說道,依據其曼達拉設計圖,城池及其居民被高揚於俗世世界之上。這一點由於以下的事實而更加突出:城池有一個中心即mundus(按,拉丁文,意:世界),它建立起城池與另一個國王(即祖先精神居住的場所)之間的聯係。那個mundus上麵蓋著一塊石頭。某些日子就把它掀起來,於是,死者的靈魂,據傳說,從深井裏跑出來,同活人混在一起。要說得更清楚些,也許可以加上一句:“按照曼達拉設計圖建造的每座神聖或古老的城池,都是無意識的範型形象對外在世界的投影。”城池、堡壘或神廟成為心靈統一的象征,從而對於進去的或者生活於其中的人施加一定的影響。在人類曆史的長河中,各種神聖建築的功能均由其象征意義來確定——代表著神權和秩序。我們從古代埃及、巴比倫、印度和中國甚至美洲的城市和建築中可以感受到這種神聖性和秩序性的存在。
古埃及建築
古代埃及位於尼羅河的下遊,既屬於非洲東北部,又和亞洲西南角的西奈半島相跨,同時隔著地中海和南歐相望。貫穿埃及全境的尼羅河孕育了古代埃及的文明。希羅多德說,埃及人獲得的土地乃是“尼羅河的贈賜”。古代埃及分為上、下埃及,孟菲斯以南尼羅河穀地叫做上埃及,孟菲斯至地中海岸的三角洲地帶叫做下埃及。
埃及在公元前3500年開始形成國家,約在公元前3100年至公元前2686年為早王朝時期;約在公元前2668年公元前2181年之間是古王國時期,建築以“金字塔”為主;在公元前2181年至公元前16世紀之間是中王國時期,建築以石窟陵墓為主;在公元前16世紀至公元前11世紀是新王國時期,建築以阿蒙神廟和國王宮殿為主。
建築是一種宗教觀念的體現。希臘曆史學家卡洛斯說,埃及人把住宅僅僅看做是“旅舍”,而把墳墓看做是永久的住宅。黑格爾指出,“在埃及,地麵上和地下的建築物都是和死人的國度聯係在一起的,因為一般說來,無形可見的事物被人見到而且得到房子居住,首先是在埃及”。因此他們最早的城市,是由墳墓構成街道的“死城”。HW米勒說,由於受關於死亡和俄塞裏斯(Osiride)神(地獄判官)複活的影響,國王的死成了一件神秘的事。這種“神秘”既表現在君王的葬禮儀式中,也滲透在崇拜實踐中,成為墓葬平麵格局改變的根本原因。舉行崇拜活動所必須的結構分布在相應的儀式路線上:根據儀式程序,要走一條從沙漠的邊沿開始,到墓室結束的“路”,根據各自的功能,有關的建築:一係列的房間、走廊、院子和柱廊就布置在這條路上。這一係列建築中,最重要的建築是這條儀式之“路”的盡頭——墓室建築,這種墓室建築就是為貴族和王族修建的“瑪斯塔巴”(mastaba)。它的外形猶如一個巨大的長方形石凳子,後來更向上層層遞減成為階梯形式,直指向天空。它的內部,除了藏棺室之外,入口處還有一個不大的祈禱室。這時期的陵墓建築當然還不能和後來的金字塔媲美。然而把冥土作為永久樂世的觀念,已經顯而易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