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桓公十二年

【經】十有二年春正月。夏六月壬寅,公會杞侯、莒子盟於曲池。秋七月丁亥,公會宋公、燕人盟於穀丘。八月壬辰,陳侯躍卒。公會宋公於虛。冬十有一月,公會宋公於龜。丙戌,公會鄭伯,盟於武父。丙戌,衛侯晉卒。十有二月,及鄭師伐宋。丁未,戰於宋。

【傳】十二年夏,盟於曲池,平杞、莒也。

公欲平宋、鄭。秋,公及宋公盟於句瀆之丘。宋成未可知也,故又會於虛。冬,又會於龜。宋公辭平,故與鄭伯盟於武父。遂帥師而伐宋,戰焉,宋無信也。

君子曰:“苟信不繼,盟無益也。《詩》雲:‘君子屢盟,亂是用長。’無信也。”

楚伐絞,軍其南門。莫敖屈瑕曰:“絞小而輕,輕則寡謀,請無扞采樵者以誘之。”從之。絞人獲三十人。明日,絞人爭出,驅楚役徒於山中。楚人坐其北門,而覆諸山下,大敗之,為城下之盟而還。

伐絞之役,楚師分涉於彭。羅人欲伐之,使伯嘉諜之,三巡,數之。

◇桓公十三年

【經】十有三年春二月,公會紀侯、鄭伯。己巳,及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三月,葬衛宣公。夏,大水。秋七月。冬十月。

【傳】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羅,鬥伯比送之。還,謂其禦曰:“莫敖必敗。舉趾高,心不固矣。”遂見楚子曰:“必濟師。”楚子辭焉。入告夫人鄧曼。鄧曼曰:“大夫其非眾之謂,其謂君撫小民以信,訓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於蒲騷之役,將自用也,必小羅。君若不鎮撫,其不設備乎?夫固謂君訓眾而好鎮撫之,召諸司而勸之以令德,見莫敖而告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豈不知楚師之盡行也?”楚子使賴人追之,不及。

莫敖使徇於師曰:“諫者有刑。”及鄢,亂次以濟。遂無次,且不設備。及羅,羅與盧戎兩軍之。大敗之。莫敖縊於荒穀,群帥囚於冶父以聽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宋多責賂於鄭,鄭不堪命。故以紀、魯及齊與宋、衛、燕戰。不書所戰,後也。

鄭人來請修好。

◇桓公十四年

【經】十有四年春正月,公會鄭伯於曹。無冰。夏五,鄭伯使其弟語來盟。秋八月壬申,禦廩災。乙亥,嚐。冬十有二月丁巳,齊侯祿父卒。宋人以齊人、蔡人、衛人、陳人伐鄭。

【傳】十四年春,會於曹。曹人致餼,禮也。

夏,鄭子人來尋盟,且修曹之會。

秋八月壬申,禦廩災。乙亥,嚐。書,不害也。

冬,宋人以諸侯伐鄭,報宋之戰也。焚渠門,入,及大逵。伐東郊,取牛首。以大宮之椽歸,為盧門之椽。

◇桓公十五年

【經】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來求車。三月乙未,天王崩。夏四月己巳,葬齊僖公。五月,鄭伯突出奔蔡。鄭世子忽複歸於鄭。許叔入於許。公會齊侯於艾。邾人、牟人、葛人來朝。秋九月,鄭伯突入於櫟。冬十有一月,公會宋公、衛侯、陳侯於衰,伐鄭。

【傳】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來求車,非禮也。諸侯不貢車、服,天子不私求財。

祭仲專,鄭伯患之,使其婿雍糾殺之。將享諸郊。雍姬知之,謂其母曰:“父與夫孰親?”其母曰:“人盡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將享子於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殺雍糾,屍諸周氏之汪。公載以出,曰:“謀及婦人,宜其死也。”夏,厲公出奔蔡。

六月乙亥,昭公入。

許叔入於許。

公會齊侯於艾,謀定許也。

秋,鄭伯因櫟人殺檀伯,而遂居櫟。

冬,會於衰,謀伐鄭,將納厲公也。弗克而還。

◇桓公十六年

【經】十有六年春正月,公會宋公、蔡侯、衛侯於曹。夏四月,公會宋公、衛侯、陳侯、蔡侯伐鄭。秋七月,公至自伐鄭。冬,城向。十有一月,衛侯朔出奔齊。

【傳】十六年春正月,會於曹,謀伐鄭也。

夏,伐鄭。

秋七月,公至自伐鄭,以飲至之禮也。

冬,城向,書,時也。

初,衛宣公烝於夷薑,生急子,屬諸右公子。為之娶於齊,而美,公取之,生壽及朔,屬壽於左公子。夷薑縊。宣薑與公子朔構急子。公使諸齊,使盜待諸莘,將殺之。壽子告之,使行。不可,曰:“棄父之命,惡用子矣!有無父之國則可也。”及行,飲以酒,壽子載其旌以先,盜殺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請殺我乎!”又殺之。二公子故怨惠公。

十一月,左公子洩、右公子職立公子黔牟。惠公奔齊。

◇桓公十七年

【經】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會齊侯、紀侯盟於黃。二月丙午,公會邾儀父,盟於趡。夏五月丙午,及齊師戰於奚。六月丁醜,蔡侯封人卒。秋八月,蔡季自陳歸於蔡。癸巳,葬蔡桓侯。及宋人、衛人伐邾。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傳】十七年春,盟於黃,平齊、紀,且謀衛故也。

乃邾儀父盟於趡,尋蔑之盟也。

夏,及齊師戰於奚,疆事也。於是齊人侵魯疆,疆吏來告,公曰:“疆場之事,慎守其一,而備其不虞。姑盡所備焉。事至而戰,又何謁焉?”

蔡桓侯卒。蔡人召蔡季於陳。

秋,蔡季自陳歸於蔡,蔡人嘉之也。

伐邾,宋誌也。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書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禦。日官居卿以厎日,禮也。日禦不失日,以授百官於朝。

初,鄭伯將以高渠彌為卿,昭公惡之,固諫,不聽,昭公立,懼其殺己也。辛卯,弑昭公,而立公子亹。

君子謂昭公知所惡矣。公子達曰:“高伯其為戮乎?複惡已甚矣。”

◇桓公十八年

【經】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於濼。公與夫人薑氏遂如齊。夏四月丙子,公薨於齊。丁酉,公之喪至自齊。秋七月,冬十有二月己醜,葬我君桓公。

【傳】十八年春,公將有行,遂與薑氏如齊。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無相瀆也,謂之有禮。易此,必敗。”

公會齊侯於濼,遂及文薑如齊。齊侯通焉。公謫之,以告。

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於車。

魯人告於齊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寧居,來修舊好,禮成而不反,無所歸咎,惡於諸侯。請以彭生除之。”齊人殺彭生。

秋,齊侯師於首止,子亹會之,高渠彌相。七月戊戌,齊人殺子亹而轘高渠彌,祭仲逆鄭子於陳而立之。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稱疾不往。人曰:“祭仲以知免。”仲曰:“信也。”

周公欲弑莊王而立王子克。辛伯告王,遂與王殺周公黑肩。王子克奔燕。

初,子儀有寵於桓王,桓王屬諸周公。辛伯諫曰:“並後、匹嫡、兩政、耦國,亂之本也。”周公弗從,故及。

莊公(元年~三十二年)

◇莊公元年

【經】元年春王正月。三月,夫人孫於齊。夏,單伯送王姬。秋,築王姬之館於外。冬十月乙亥,陳侯林卒。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王姬歸於齊。齊師遷紀、郱、鄑、郚。

【傳】元年春,不稱即位,文薑出故也。

三月,夫人孫於齊。不稱薑氏,絕不為親,禮也。

秋,築王姬之館於外。為外,禮也。

◇莊公二年

【經】二年春王二月,葬陳莊公。夏,公子慶父帥師伐於餘丘。秋七月,齊王姬卒。冬十有二月,夫人薑氏會齊侯於禚。乙酉,宋公馮卒。

【傳】二年冬,夫人薑氏會齊侯於禚。書,奸也。

◇莊公三年

【經】三年春王正月,溺會齊師伐衛。夏四月,葬宋莊公。五月,葬桓王。秋,紀季以酅入於齊。冬,公次於滑。

【傳】三年春,溺會齊師伐衛,疾之也。

夏五月,葬桓王,緩也。

秋,紀季以酅入於齊,紀於是乎始判。

冬,公次於滑,將會鄭伯,謀紀故也。鄭伯辭以難。凡師,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信為次。

◇莊公四年

【經】四年春王二月,夫人薑氏享齊侯於祝丘。三月,紀伯姬卒。夏,齊侯、陳侯、鄭伯遇於垂。紀侯大去其國。六月乙醜,齊侯葬紀伯姬。秋七月。冬,公及齊人狩於禚。

【傳】四年春,王三月,楚武王荊屍,授師孑焉,以伐隨。將齊,入告夫人鄧曼曰:“餘心蕩。”鄧曼歎曰:“王祿盡矣。盈而蕩,天之道也。先君其知之矣,故臨武事,將發大命,而蕩王心焉。若師徒無虧,王薨於行,國之福也。”王遂行,卒於樠木之下。令尹鬥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營軍臨隨。隨人懼,行成。莫敖以王命入盟隨侯,且請為會於漢汭而還。濟漢而後發喪。

紀侯不能下齊,以與紀季。夏,紀侯大去其國,違齊難也。

◇莊公五年

【經】五年春王正月。夏,夫人薑氏如齊師。秋,郳犁來來朝。冬,公會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

【傳】五年秋,郳犁來來朝,名,未王命也。

冬,伐衛,納惠公也。

◇莊公六年

【經】六年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衛。夏六月,衛侯朔入於衛。秋,公至自伐衛。螟。冬,齊人來歸衛俘。

【傳】六年春,王人救衛。

夏,衛侯入,放公子黔牟於周,放寧跪於秦,殺左公子泄、右公子職,乃即位。

君子以二公子之立黔牟為不度矣。夫能固位者,必度於本末而後立衷焉。不知其本,不謀。知本之不枝,弗強。《詩》雲:“本枝百世。”

冬,齊人來歸衛寶,文薑請之也。

楚文王伐申,過鄧。鄧祁侯曰:“吾甥也。”止而享之。騅甥、聃甥、養甥請殺楚子,鄧侯弗許。三甥曰:“亡鄧國者,必此人也。若不早圖,後君噬齊。其及圖之乎?圖之,此為時矣。”鄧侯曰:“人將不食吾餘。”對曰:“若不從三臣,抑社稷實不血食,而君焉取餘?”弗從。還年,楚子伐鄧。十六年,楚複伐鄧,滅之。

◇莊公七年

【經】七年春,夫人薑氏會齊侯於防。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秋,大水。無麥苗。冬,夫人薑氏會齊侯於穀。

【傳】七年春,文薑會齊侯於防,齊誌也。

夏,恒星不見,夜明也。星隕如雨,與雨偕也。

秋,無麥苗,不害嘉穀也。

◇莊公八年

【經】八年春王正月,師次於郎,以俟陳人,蔡人。甲午,治兵。夏,師及齊師圍郕,郕降於齊師。秋,師還。冬十有一月癸未,齊無知弑其君諸兒。

【傳】八年春,治兵於廟,禮也。

夏,師及齊師圍郕。郕降於齊師。仲慶父請伐齊師。公曰:“不可。我實不德,齊師何罪?罪我之由。《夏書》曰:‘皋陶邁種德,德,乃降。’姑務修德以待時乎。”秋,師還。君子是以善魯莊公。

齊侯使連稱、管至父戍葵丘。瓜時而往,曰:“及瓜而代。”期戍,公問不至。請代,弗許。故謀作亂。

僖公之母弟曰夷仲年,生公孫無知,有寵於僖公,衣服禮秩如適。襄公絀之。二人因之以作亂。連稱有從妹在公宮,無寵,使間公,曰:“捷,吾以女為夫人。”

冬十二月,齊侯遊於姑棼,遂田於貝丘。見大豕,從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見!”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懼,墜於車,傷足喪屨。反,誅屨於徒人費。弗得,鞭之,見血。走出,遇賊於門,劫而束之。費曰:“我奚禦哉!”袒而示之背,信之。費請先入,伏公而出,鬥,死於門中。石之紛如死於階下。遂入,殺孟陽於床。曰:“非君也,不類。”見公之足於戶下,遂弑之,而立無知。

初襄公立,無常。鮑叔牙曰:“君使民慢,亂將作矣。”奉公子小白出奔莒。亂作,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糾來奔。

初,公孫無知虐於雍廩。

◇莊公九年

【經】九年春,齊人殺無知。公及齊大夫盟於既。夏,公伐齊納子糾。齊小白入於齊。秋七月丁酉,葬齊襄公。八月庚申,及齊師戰於乾時,我師敗績。九月,齊人取子糾殺之。冬,浚洙。

【傳】九年春,雍廩殺無知。

公及齊大夫盟於蔇,齊無君也。

夏,公伐齊,納子糾。桓公自莒先入。

秋,師及齊師戰於乾時,我師敗績,公喪戎路,傳乘而歸。秦子、梁子以公旗辟於下道,是以皆止。

鮑叔帥師來言曰:“子糾,親也,請君討之。管、召、仇也,請受而甘心焉。”乃殺子糾於生竇,召忽死之。管仲請囚,鮑叔受之,及堂阜而稅之。歸而以告曰:“管夷吾治於高傒,使相可也。”公從之。

◇莊公十年

【經】十年春王正月,公敗齊師於長勺。二月,公侵宋。三月,宋人遷宿。夏六月,齊師、宋師次於郎。公敗宋師於乘丘。秋九月,荊敗蔡師於莘,以蔡侯獻舞歸。冬十月,齊師滅譚,譚子奔莒。

【傳】十年春,齊師伐我。公將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問何以戰。公曰:“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對曰:“小惠未遍,民弗從也。”公曰:“犠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