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國庫集中支付運行中的思考與建議(1 / 2)

關於國庫集中支付運行中的思考與建議

宏觀經濟

作者:葉紅麗

【摘要】國庫集中支付製度實行以來既取得一定的成效,也存在一些問題,本文針對國庫集中支付製度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幾點建議。

【關鍵詞】國庫集中支付 預算管理

國庫集中支付製度經過幾年的推行和完善,已初見成效,它從根本上解決了財政資金層層撥付、多頭管理、多戶頭存放的弊端,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降低了財政資金運行成本;強化預算執行過程監督;有效防止了對財政資金的擠占、挪用和截留,從源頭上預防和遏製了腐敗,促進了廉政建設。但是由於單位業務活動與財務活動無法實現一體化,客觀上存在時間差,主觀上存在故意,國庫集中支付製度在運行中也存在著一些問題。

一、國庫集中支付運行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

(一)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預算單位存在較多的現金支付情況

目前,預算單位現金支付的現象仍較為多見。雖然規定了公務卡的強製使用範圍,但由於POS機布設範圍不夠廣泛,持卡人所在單位報銷不及時,以及由此帶來的對個人資信影響,單位對新進人員未能及時辦理公務卡等原因,致使持卡人主觀上不願使用或客觀上無法使用公務卡,經辦人為了便利,現金支出也不再考慮日常零星開支金額的限製,有章不循,大量違規使用現金。

(二)預算單位從零餘額賬戶向本單位實有資金賬戶劃轉資金較多

一些項目由於急需資金,申請與審批過程中存在一定時間差,隻能從實有資金賬戶墊支,待資金到位時,預算單位將零餘額賬戶資金轉入基本存款賬戶;還有些預算單位從零餘額賬戶借款,還到基本賬戶,再從零餘額報銷,這樣就使大量政資金遊離於國庫之外。由於轉入基本賬戶的財政性資金和預算單位實際支出間存在著差異,並且何時支出由預算單位自行確定,這就造成了大量的財政資金沉澱在商業銀行預算單位賬戶,脫離了國庫監督,嚴重影響了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質量。

(三)額度混用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製度以來,由於額度到賬不及時、財務人員的誤操作等原因使國庫係統中存在項目支出與基本支出、項目支出與項目支出之間額度混用的情況,這就造成了賬務處理係統有關科目數據與國庫集中支付係統的實際剩餘額度不相符。

(四)在專項資金的管理上不健全

對專項資金把關不嚴,供應範圍過廣。由於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在核撥專項資金前,目缺乏必要的論證,使資金和應辦的項目脫節,專項資金申請表的編報說明寫得不夠詳細,造成專項資金在使用範圍帶有極大的模糊性和不確定性,缺少“度”的限定。

(五)部門預算編製不合理、不科學

長期以來,我國預算編製方法采用“基數法”,即計劃年度的預算收支指標,是在上年度的基礎上考慮計劃年度的影響因素之後通過簡單的增增減減確定的。這種方法雖然簡便,但存在一定的弊端。很難科學界定各項經費定額,缺乏對機構和人員的有效控製等。

(六)單位領導對財務基礎工作不夠重視,基層財務人員業務水平有待提高

從總的方麵單位領導對財務工作非常重視,但對於基礎工作不夠重視,主要表現在:一是預算單位的基層財務人員選用隨意性強,部分預算單位財務工作由非會計專業人員擔任專職或兼職,無法正確進行報賬和會計核算;二是會計人員的計算機會計信息係統知識薄弱,停留在初級知識水平狀態,學習積極性欠缺。也有一些新進財務人員對業務不熟悉,缺乏培訓,導致財務會計基礎業務工作失誤,且隨意記賬,手續不健全,從而造成嚴重的差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