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林易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躺在一片森林中,腦子裏昏昏沉沉的,就閉上眼睛,冷靜的思考了一會,“自己最後的記憶是,自己在執行著一次暗殺任務,似乎遭到了背叛,被人引進了包圍圈,之後聽到一聲槍響,就失去了意識,但自己記得很清楚,那時候的自己是在城市中的,怎麼突然跑到荒郊野外來了”?
但想不透那就留到以後慢慢想,這是林易自己的思考方式。
林易剛要站起來,就感覺身體涼颼颼的,低頭往下一看,發現自己居然什麼都沒穿,不由得大罵了一句,誰tm把老子偷到這裏,連衣服都扒光了。
晃晃自己的腰,沒感覺到痛,好在沒被人那個,不然林易,真的連活下去的勇氣都沒有了。
但看著自己的身體,總感覺哪裏不對,伸出手掌看了看,明顯的小了一圈,但也沒在意太多,從樹上扯一些樹葉下來,先把自己的某個部位擋住先,不然被別人看到的話,肯定會認為他在耍流氓。
雖然這裏荒郊野外,當21世紀,到處都是人,誰知道這裏是哪裏?
林易恢複了一些,認清楚了方向,(這個方向是指的東南西北),就沿著北方走去,隨意挑選了方向。
但這一走就走了一天,好在林易可是傭兵之王,在叢林中對他而言就等於回到了家,現在他的手上正提著一隻烤熟的鳥。
但看看他另外一隻手,就知道他過得有多不容易了,他現在也在惱火自己到底怎麼了,“不就是鑽木取火嗎”?
至於嗎,自己的手都起泡了,難道是自己老了,可自己才剛滿29啊,他現在還不理解他自己到底怎麼了,怎麼變得那麼的細皮嫩肉?
有點像是回到了,他十幾歲的樣子,想想當初被人從孤兒院接了出來,直接帶到非洲,那時候的他還那麼的懵懂無知。
就被人當做殺手來培養,還幻想著能有一群夥伴,陪他一起玩,可當看到和他一起的夥伴,開始的互相殘殺,他也不得幸免。
畢竟他不殺人,就有人會殺了他,為了一口飯,為了能活下去,他努力的變強,變成了一個殘忍冷酷的人。
最後同時被帶去的,500多人中,就隻有他一個活了下來,開始執行著各種暗殺任務。
但他卻恨透了這個組織,讓他好好的在孤兒院長大不好嗎?為什麼要讓他經曆這些?
他寧願不要一身的本事,也不想過那種刀口舔血的日子,最終他那個組織,因為得罪了,得罪不起的人,被人覆滅,他也沒有任何想複仇的感想。
自己主辦了一個傭兵工會,憑他的本事慢慢的崛起,成為了世界上數一數二的傭兵工會。
可現在的他,居然能為了磚木取火,把自己的手弄起泡,如果被同行知道,非得笑死這個傭兵之王。
想著,想著就狠狠的咬了一口那隻鳥,看看天色,今天是別想離開這片森林了。
找了個樹杈就爬了上去,今晚準備在這裏休息了,在周圍布置了一些陷阱,就閉眼休息,畢竟現在不確定自己在什麼地方。
還是警覺點好,夜晚趕路什麼的,還是不要了,反正自己也不急,隻是沒有衣服穿,這麼晃蕩了一天,總感覺不太舒服。
(至於哪裏晃蕩自個猜去)。
第二天剛一亮林易就起來了,繼續沿著北方走,一直走到中午,終於看到了,一個小村莊,林易偷偷的潛藏進去,不偷偷的不行啊。
自己還全身赤裸著,迅速的在迅速的在一戶人家中找到了一些衣服,穿上可看看總感覺太大了,可仔細看了看尺寸,“沒錯,我是這個身材啊,怎麼會不合穿呢”。
就在房子中,找了一麵鏡子,一照之下把林易嚇了一跳,手指顫抖地指著鏡子裏的自己,“何方妖孽快快現形”,但過了一會又感覺自己好白癡。
看著鏡子中,那個最多隻有十四五歲的小男孩,雖然和和自己小時候一模一樣。
“可他丫的自己已經快奔三了,這是怎麼回事”,林易這下子就算是徹底淩亂了。
之後林易坐在這家人的床上,仔細的思考著,“難道自己穿越回從前了”?
“這可是一件好事啊,終於不用過那種刀口舔血的日子了”。
正在林易傻樂的時候,這家房子的主人回來了。
林易迅猛的,從窗戶跳了出去,並迅速離開這裏,畢竟偷偷跑進來別人家裏。
被抓了個現行可不好,離開後,林易找了一個安靜點考慮著,這一輩子該怎麼過?
果斷不去當殺手,但一時間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想了半天,如果自己穿越回到從前了。
那果斷是當歌星啊,自己的唱歌天賦本來就好,加上他那一張完全不像殺手的臉。
所以說為什麼他的臉不像殺手,因為他長得很帥,幾乎看他一眼就會牢牢的記住他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