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能為了自己,把這個女人趕走麼,他還能為了自己去把媽媽找回來麼?
他什麼都不會做,他隻會以為他在騙他,他不相信他,一如他當初不相信母親對他的愛情。
終於有一天,他從那個女人的嘴巴裏知道了母親的行蹤,他帶著自己自己從存錢罐偷偷藏下來的錢,其餘的錢都被林放和林牧兩兄弟給搶走了,他隻有很少很少的路費。
不過他還是很幸運的,順利如願的就找到了自己的母親,他從不曾想過自己高貴美麗的母親活得那樣的艱難,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她,每天隻能睡四個鍾頭,每天大部分的時候除了上班,就是浪費在上班的路上。
他們住的地方離她上班的地方很遠很遠,因為她上班的地方在市中心,而市中心一個月的房租,她隻能不吃喝的去負擔,何況她還有這麼大的一個孩子要養呢。
他的父親沒有來找他們,倒是那個叫做劉豔的女人來了,她和母親狠狠的吵了一架,母親被她打的頭破血流,她卻毫發無傷。
她走的第二天,他那個所謂的父親來了,他帶著傷痕累累的劉豔,指著一臉傷痕的母親叫罵,說母親枉愧大家出身,竟然跟個市井潑婦似的打人。
母親一言不發,一點也不解釋,隻任憑那個男人戳著她的脊梁骨罵,罵她下賤,罵她不要臉,罵她自甘墮落。
他從不知道父親可以那麼狠,罵得母親幾乎遍體鱗傷,他上去勸阻,勸阻的結果就是父親將他狠狠的從母親身邊剝奪,美其名曰以免被母親教壞。
他又回到了那個華麗的籠子裏,林放林牧兩兄弟還是變著法兒的欺負他,劉豔也常常趁著父親不在的時候打罵他。
後來有一次,被林牧看到了,林牧就再也不欺負他了。
也許隨著年紀的增長,他也發現了他實在有些可憐,慢慢的,他會在他母親不給他飯吃的時候,悄悄給他帶吃的,後來,他更會在有零花錢的時候,悄悄分出一半給他。
他知道他想離開,所以他幫他攢錢。
後來,他也終於如願以償的離開了。
他又找到了自己的母親,母親已經不複當初的年輕貌美,她的眼角有了細紋,他的臉上飽經滄桑,她的身體也很差,居住的環境陰暗潮濕。
她的身邊不知道從哪裏冒出來一個三歲的小男孩,母親告訴他說,那是他的弟弟。
他以為母親改嫁了,可後來才知道,母親再沒有在嫁給別人。
母親的身體,終於病來如山倒,那一病,就再也沒有好起來了。
母親告訴他,那個孩子是他的弟弟,卻也是她一生最難堪的恥辱和過去,臨死的時候,母親告訴他,在他被父親帶走的那一天,家裏麵突然來了一幫混混……
他們一共七個人,她根本不知道穆齊的父親究竟是誰,隻是這個孩子確實是他的弟弟,她讓他照顧他………
母親說,她的這一生劣跡斑斑,所以她要走得幹幹淨淨,不留半點的痕跡,母親讓他把她火化了,然後散在水裏,被河水衝得幹幹淨淨……
他對著母親冰冷的屍體,答應著這一切,答應著好好照顧穆齊。
母親死後,他們倆的生活越加的艱難,失去了全部的經濟來源之後,他們倆誰也不想被送去孤兒院,他更不想回到那個華麗的監獄裏。
他們倆開始了短暫而又漫長的流浪生活,不去上學,隻憑著給人打打雜工跑跑腿什麼的,賺點小錢兒,他們住得是連乞丐和流浪漢都有些嫌棄的天橋橋墩處。
那是在遠離地麵的高空,卻又剛剛好在橋梁人行道以下,他們靠著自己的雙手將那裏改造處了一個四五米見方的小房子,冬冷夏熱的地方,每當有車輛經過的時候,聲音就震耳欲聾的。
他們就那麼撐到了青春期,別的孩子還在校園裏肆意揮灑著汗水,浪費這青春,揮灑著叛逆的時候,他們的記憶中,卻連一天的校園生活也不曾出現過。
一直以來就靠著破舊的書本自己艱難的自學者,當然也因此,他們成了很多孩子的代筆者,且也幫自己獲得了些許的收入。
那一年穆齊十歲,他也已經十四歲了,他知道自己應該送穆齊去念書了,他的弟弟並不比任何人差。
那一年,他憑借著兄長的權威,將兩個人的財產全部拿出來,去供穆齊念書,念最好的學校。
那一年,他開始在社會上接觸形形色色的人,酒吧、夜店、地下拳場……
所有能賺錢的行當,他都想著辦法的去插一腳,那一年他的生活開始紊亂,他開始在各種驚懼交加的生活裏生存,一天天逃避各種人的追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