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倒黴的時候,喝水都會塞牙”,真正遇到的時候,吳雲繡算是體會到這句話的真諦了。
媽媽去世後,她一個人拎著行李去了十萬八千裏遠的祖國最東邊,為的是不想看著爸爸和自己的“第二春”各種甜蜜礙眼。
一個已經五十多歲的老頭子,成天“我愛你”“你愛我”的,不嫌臊得慌麼?
出門到現在已經五年,期間除了姐姐生二胎她有回去瞧瞧,其他時間再沒有回去過。不是不想家,實在是看不下去。
看不下去自家親爹如此荒唐!
爸爸換女朋友的頻率是半年,雲繡還是挺佩服他的。這麼大把年紀,已經是孩子爺爺的人了,居然還那麼好精神。
她和爸爸的關係也是上次回去徹底鬧僵的,起因是爸爸的新女友。
那女人當時還是人家的老婆,雖然已經分居,可法律上依舊是別人的妻子,扔下丈夫孩子就住爸爸家裏去,兩人屬於“婚外情”。
這還不是最要緊的,導火索是雲繡看到爸爸吃壯陽的補藥。也是,五十幾歲的年紀找個三十多歲的女朋友,身體畢竟有些吃不消了。
雲繡是又心疼又憤怒,加上爸爸那成天隻會打麻將的新女友居然偷了她給小侄女買的金項圈,那壓抑的怒火瞬間就爆發了。
她狠狠的罵了那個女人,那個女人也口不擇言的狠狠罵了她。
女兒和女人吵架,爸爸自然是幫著他的女人罵女兒的,要不是雲繡躲得快,差點就被爸爸手裏的大茶杯給砸了。
完全看不下去的姐姐很快加入了戰火,雖然那女人有爸爸的支撐,可完全不是姐妹倆的對手。
戰火根本就是一邊倒,姐妹倆不管她如何哭求如何道歉,硬是把她趕了出去。
那女人根本沒有什麼行李,來爸爸這裏住了那麼久,平時穿的也是雲繡姐妹倆在家時的衣服,雲繡全部用袋子裝了給她扔了出去。
一個隻知道問爸爸拿錢,隻知道打麻將,隻知道慫恿男人吃壯陽藥的女人,姐妹倆一點不稀罕。
趕走了那個女人,父女倆為此大吵了一架,爸爸憤怒的趕雲繡滾,還甩了她一個耳光,雲繡哭著跑到姐姐家去了。
痛痛快快的哭了一場,雲繡依舊好吃好睡。
或者說,這次的事件隻是她找的一個發泄的借口,給自己的任性和對爸爸失望的一個發泄口。
姐姐二胎生了對雙胞胎兒子,兩夫妻早就商量好,一個兒子取一邊的姓氏。
爸爸開心的不行,姐姐說,他要是繼續這樣胡鬧下去她就不讓兒子跟他姓。
孫子和可有可無的女朋友,後者當然顯得無足輕重了,每天到處炫耀兩個寶貝孫子的爸爸,很快就和那女朋友徹底斷了。
那個女朋友終究是沒有再回來,爸爸也很快有了新的對象,對著雲繡也沒有再大小眼了。
雲繡對此嗤之以鼻!
真愛?不過如此。
隻有不努力的孩子,沒有趕不走的賤人!
雲繡深以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