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譯文】

黎培敬的母親侍奉長輩,撫育兒輩,克儉克勤,常常在寢室暗自哭泣,而在家人麵前卻和顏悅色,言詞爽利,上堂問長輩起居安否,使祖母和公公婆婆忘掉失孫、失子的痛苦。公公死,祖母死,她就更加與婆婆親密相處,處處以一片至誠之心贍養照顧,婆婆死後又按照禮俗進行安葬,宗族裏的人都稱頌她的賢能。而自從公公死後,各位孩子的伯伯、叔叔以為宋氏孤單寡弱可欺,企圖對她的家產予以掠奪侵吞。對於器用財物,不斷求取。前輩留下一端溪石硯,質量優良,丈夫的一位堂兄想強占為己有。宋氏正色對他說:“為兒輩讀書,祖宗遺留下來的這個硯池我希望能夠最終保存下來,其他財物你盡管拿走。”這位堂兄感到慚愧而離去。到了饑荒年間,宗族中的人都想把田產作抵押,以求賣出去,抬高其價值,為此而爭論不休,久久不能作出決斷。宋氏表態說:“有一個年長的人,貧乏潦倒值得可憐。祖宗遺留下來的家業,應當由我來繼任。”……幾個兒子年歲長大,就學讀書,家務方麵的事情,她一概不分派給他們,也不讓他們知道,對他們說:“不想因家事紛撓你們的心誌。”住在一個屋場的堂兄弟做遊戲,兒子們暗自去偷看。宋氏對他們訶責很厲害。有一個堂姊妹不慌不忙地對宋氏說:“你的兒子們有幸成人,為什麼不對他們放寬管教?如果讓他們居住在外邊,他們要玩遊戲,誰又能去禁止他們?”宋氏流著眼淚說:“他們是沒有父親的孩子。我在世上一天,就要盡到一天的責任,其他方麵我一概不過問。”

【評析】

宋氏在家境困難之際,考慮的不是錢財,而是嚴教兒輩讀書學習,不準他人有半點懶怠散漫之心。這在今天看來可能過於嚴厲呆板,不利於青少年身心全麵發展,但她一心想繼承其夫的遺誌,督促兒輩用心讀書做人的良苦用心,卻是可以理解的。

譚嗣同母徐氏家訓

【訓主簡介】

徐氏係清末湖南瀏陽縣人,出身於小官吏家庭,賢慧過人,知書達禮。其夫譚繼洵為清鹹豐年間進士,曆任陝西按察使、甘肅布政使、湖北巡撫、兼署湖廣總督等官職,戊戌政變後因其子受牽連,不久憂懼而死。其子譚嗣同是晚清著名思想家、維新派首領之一,1898年慈禧太後發動政變後被捕就義。

人貴自立

【原文】

光祿公起家寒畯[1],先夫人佐以勤慎勞苦,雞鳴興爨[2],氾掃汗滌[3],紐績至夜分不得息。恒麵擁一兒,背負一繈,提罌自行汲,筋力強固,十餘年不以厭勌[4]。迨隨光祿公官京朝[5],祿入日豐[6],本無俟先夫人之操勞[7],而先夫人不欲忘棄舊所能力之可及,則勉沒如故[8]。……嗣同晨入塾,因問汝家婢媼乃爾劬耶[9]?謹以母對,則大驚歎,且曰:“汝父官郎曹十餘年[10],位四品,汝母猶不自暇逸,汝曹嬉遊惰學[11],獨無不安於心乎?”是以嗣同兄弟所遇即益華腆[12],終不敢弛於慆淫非辟[13],賴先夫人之身教夙焉[14]。方嗣同七歲時,先夫人挈伯兄南歸就婚[15],置嗣同京師,戒令毋思念[16]。嗣同堅守是言,拜送車前,目淚盈眶,強抑不令出。人問終不言,然實內念致疾,日羸瘠[17]。踰年[18],先夫人返,垂察情狀,又緊不自承。先夫人顧左右笑曰:“此子倔彊能自立[19],吾死無慮矣!”嗣同初不辨語之重輕,烏知其後之果然耶[20]?

——節錄自《譚嗣同全集》

【注釋】

[1]光祿:官名。專管皇室祭品、膳食及招待酒宴之官。寒畯(j俅n):同寒俊。指出身寒微而才能傑出的人。

[2]興爨(cu伽n):燒火煮飯。

[3]氾:同“泛”。廣泛;遍。

[4]勌(ju伽n):疲勞。

[5]迨:等到;趁著。

[6]祿入:薪俸收入。

[7]俟:等待。

[8]勉沒:盡力到底。

[9]劬(q俅):勞苦;勤勞。

[10]郎曹:部級官吏。

[11]汝曹:你;你們。

[12]華腆:光明厚道。

[13]慆淫:享樂過度。非辟:不法。

[14]夙:素有的;舊有的。

[15]伯兄:長兄。

[16]毋:不要。

[17]羸(l佴i)瘠:瘦弱。

[18]逾年:過了一年。

[19]倔彊:倔強。

[20]烏:何;哪裏。

【譯文】

我的父親是個起家寒微但才能出眾的人,母親大人為了輔助他而特別勤慎勞苦,雞叫頭遍就起來燒火做飯,四處清掃而累得汗流浹背,縫紉紡織到深夜而不得歇息。常常麵前抱著一個兒子,背上背著一個幼孩,提著小口大肚的瓶子自行提水,身強體壯,精力旺盛,十餘年不感到厭倦。等到跟隨我的父親到京城做官,薪水收入日益豐厚之後,本來不需要母親大人再辛苦操勞了,她老人家仍不想忘掉過去力所能及的事情,像從前一樣盡力操勞。……我早上去入塾讀書,別人問我家中的老仆人也像母親這樣辛勞嗎?我回答隻有我母親才這樣辛勞。他們都感到驚訝歎息,並且對我說:“你父親做部一級的官吏達十餘年,位至四品,你的母親還不自我得閑安逸,你們嬉遊玩耍,不勤奮學習,難道還心安理得嗎?”於是,我們兄弟從此以後光明磊落厚道待人,始終不敢享樂過度、超越做人的準則,這都全靠母親大人對我們平素的言傳身教。等我到了七歲時,母親大人領著我的兄長南下回湘成婚,把我放在京城,告誡我不要想念他們。我恭敬地牢記母親大人的話,送別他們坐車起程,眼中淚水盈眶,盡力控製不讓它流出來。別人問我想不想他們,我總是說不想,然而內心思念得厲害,最終憂鬱生病,身體日益瘦弱。過了一年,母親大人返回京城,觀察詢問我生病的原因,但我堅決不承認是思念她的緣故。母親對周圍的人笑著說:“這個兒子性格倔強能夠自立了,我死了也沒有什麼顧慮的了!”我最初並不知道這句話的輕重,怎麼知道後來果然能夠像母親大人所說的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