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製度重在基礎公共服務
作者:暢婉潔
要順利推行居住證製度關鍵要抓好公共服務,特別是公共服務要向下傾斜,使中小城市有更多的產業集聚,這樣才會有利於人口流動,推進新型城鎮化。
10月2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通過《居住證暫行條例(草案)》。
草案規定:在全國建立居住證製度,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蓋,要求各地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提高居住證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務水平。草案還明確了居住證持有人通過積分等方式落戶的通道。
會議認為:落實戶籍製度改革,用法治方式完善居住證管理,保障持證人合法權益,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推動農業現代化、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舉措,也有利於擴大內需。
這意味著,自北京6年前首次公開提出推行居住證製度起,曆經艱難“長跑”後,很快將到達目的地。其中,最大的亮點是,北京將設定較為嚴格的“積分落戶”門檻。
“積分落戶’不再是夢
所謂“積分落戶”,是指通過設置一套指標體係,對外來人員落戶本地的條件進行指標量化,並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當累計積分達到規定分值時即可申請落戶。
目前,北京正在實施的是工作居住證(北京“綠卡”)。據悉,居住證製度推行後,“綠卡”不會馬上廢止,二者有可能會並行一段時間。同時,工作居住證會同“積分落戶”逐步銜接或接軌,逐漸淡化。
北京的發展、創新需要大量人才,比如海外、其他地區的高端人才等等。尤其是在京津冀一體化並深入推進的背景下,目前的人才是遠遠不夠的。
對比北京,同為一線城市的上海卻早已於2013年實行了積分落戶政策。
根據這一辦法,持居住證的人可根據國家和上海市規定,享受子女教育、社會保險、證照辦理、住房、基本公共衛生、計劃生育等公共服務待遇。達到標準積分120分的居住證持有者,所享待遇與上海戶籍居民基本相同。根據居住證“積分落戶”辦法規定,積分指標體係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一票否決指標組成。
關鍵在落實
居住證製度中的“積分落戶”最重要的功能並非人口調控,而是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並對人口管理提供重要的信息基礎,促進人口有序流動。
居住證製度體係中,“積分落戶”將成為一個方麵。在居住證製度中,最重要的是針對流動人口群體,提供基本公共服務,這一部分涉及人群更多。另外,居住證製度或將同“積分落戶”掛鉤,明確符合落戶的人群和條件。
隨著國家戶籍製度的深入推進和改革,不少地方都明確建立和實施了城市外來人口等居住證製度,明確農民有序進城落戶的權利義務等,對規範、促進、加速農村人口落戶城市,並享有市民相應的平等權,起到了推進作用。
由於各地情況不一,也沒有相應的現成經驗可以借鑒,各地在實施這一製度時,比如落戶條件、落戶後的權利義務等,可謂是五花八門,寬嚴不一,並沒有統一的有效規則,使得這一製度在推行過程中顯得有些混亂和嚴肅性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阻滯了這一製度的有效落地,進而對推進農民市民化、新型城鎮化建設,也直接產生掣肘和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