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本該還有一年兩個月中專畢業的我,因曠課,遲到,早退,頂撞老師,和同學打架,被提早的請出了中專校門,被迫提早的步入了社會!當時的我呢, 16歲!是一個普通家庭出身,父母在本地開了一個煙酒店,家裏不算很窮,但絕對與小康沾不上邊,總之就是吃穿不愁,多餘的就談不上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我開始覺得自己不如別人,總是那麼的自卑,可能從很早就有了這個自卑心理!這個我隨後會寫出來,我們讓故事先繼續!
當然,被學校勸退的人不止我一個人,我的一個發小,張浩軒,他呢,比我小兩歲,他初中壓根就沒有畢業,因為我們是發小關係,從小光著屁股長大的,再加上我比他大兩歲,當時的他什麼事情都跟著我,所以我初中畢業的時候,他問我去哪裏上學,我當時的分數不夠上普通高中,原則上我是想跟著我的初中同學一起去上旅遊學校,結果我的家長不同意,根本沒有商量的餘地,直接私下就給我做了決定,讓我去離家裏不算太遠的學校,第八中專!去學習當時還不算是一個熱門的行業,視野平麵設計專業!我直接跟浩軒說了,我去哪裏上學,然後不知道他怎麼跟他家長說的,直接第二天就跟著我一塊報名了!當然為什麼要提起他呢?因為tmd如果沒有他,我也不會被開除,但是如果沒有我,他也不會來這邊上學,所以還是哪句老話,“雞找雞,鴨找鴨,烏龜找王八”,這個誰也不能怪,要怪也是怪自己太過愚昧,本來就已經失去了人生最大的一次機會,結果自己又親手把自己的第二次機會給親手丟掉了!
被學校勸退的當天,我爸爸和浩軒的媽媽被學校通知來學校談一談這個事情,他們辦公室與班主任和校長交談了很久,我在班級門口站了很久,這個時間很漫長,我的心理極具不安。當我爸爸從辦公室出來以後,我擔心的事情終於發生了,我的爸爸在離我還有一米遠的時候,臉色已經發紅,歎氣,隨後就開始了對我動用了武力,其實在這裏我並不是怕挨揍(因為我的父親對我的教育很直截了當,就是拳打腳踢!),原本在後悔與愧疚的我,瞬間感覺我自己很委屈,很難受!因為浩軒的媽媽什麼也沒有說,就帶浩軒走了,而我是在這個學校最後的時光了,還要以這麼尷尬的方式離去!有什麼話我們不能回家說嘛?哪怕在學校門口再動手,被路過的人或其他班級的人看到,我也覺得本來就是我做錯了,受到懲罰也是應該的,所以你們的這種教育對於我來說,不可能讓我從一個極端的道路上走到正道上,隻會是越走越歪!
我叫王天林,在學校挨打了以後,到了家裏,父親一肚子氣,我也是一肚子氣,我們不知道吵了多久,我又被打了多少次,要不是母親在家,我可能就廢了!最終還是達成了一個共識,給我半年的時間,不用管我,每天給我20元的生活費!我在家裏住,但是不在家裏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