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公益不僅僅需要自然野性,更需要社會野性。不僅僅有花錢能力,也需要有籌錢本領。在中國,公益處處是空白。任何一個人,為了做公益,為了解決公益難題,完全可以大膽地、高密度地向公眾訴說。
全球化時代、互聯網時代、全民創新時代、公民公益時代,中國需要大量的公益外資,同時,也需要更多的“公益內資”。外資要歡迎,內資更要大量激發。好就好在,當今的社會,出現的一些新的技術手法和社會創新,正在或者即將徹底顛覆公益的傳統路線。
不參與眾籌的基金會或將消亡
基金會的使命,本來就是眾籌的。大型門戶網站加基金會加公益行動派的方式,讓今天說的眾籌,與傳統意義上的“眾籌”,有了鮮明的分野。
過去的基金會,多半是先有錢,後有事。總是想方設法籌到一大筆錢,然後放到保險櫃裏,靜候需求者上門申請。申請的過程,多半是審判的過程,是質疑的過程,是拷問的過程,是監督的過程,是評估的過程,是認證的過程,是審核的過程。錢固然可能終究將花出去,但過程,其實都不是那麼的爽快舒服。因為,大家在花錢的時候,突然都集體失憶,忘記了基金會存在的目的,忘記了公益項目發起的初心,忘記了服務需求者才是公益的真正出路。
但真正意義的公眾眾籌時代來臨之後,我們會發現,基金會的運作模式,要發生兩大轉變。
一是由“先有錢,後有事”,轉向“先有事,後有錢”。一個項目的發起人,可以隻有想法,沒有資金。在眾籌平台上發起之後,基金會過來“認領”,你的事就可以去做起來了,所需要的錢,會在事情的推進過程中,平穩而有效地湧入。邊做事,邊有錢。邊有錢,邊做事。
二是由審判型轉向服務型。過去的基金會,資助一個項目,往往有太多的審判性。申請資助的人,幾乎隨時都在過堂,幾乎都在候審,幾乎都在緊張地等候判決。經常讓人恨得牙根癢癢,經常讓公益界風雲變幻。
但眾籌將幫助基金會實現向服務型轉變。基金會此後,可能已經不需要組建專門的籌資團隊,它需要組建的是“籌資服務團隊”。當然,這籌資服務團隊,服務的能力,也有深淺之分。深一些的,是把合作夥伴當成自家人,一起帶著到處遊說;一起策動、策劃、宣講、鼓吹、忽悠、傳播、推廣,恨不得一夜之間,就幫助發起者成其好事。淺的,可能就是在後台幫助推送一下項目,校正一下文案,簽訂一下協議,撥付一下款項,上傳一下結題報告。但無論如何,籌資的主體,已經由基金會,變成了“項目發起人”,基金會變成了真正的“服務平台”。無論這個人,是草根個人,還是民營機構。
當然,其他順便的變化也就由此產生。比如,基金會可能無法做清楚也不再需要做清楚全年的預算,因為它們可能不太確定一年能籌集到多少錢。它的關鍵考核指標,可能會由籌集到多少錢,改為服務多少夥伴。
同樣的變化是,公益的資金流通率可能將大大提升,過去,好多錢,至少要在基金會沉澱上一年兩年十年八年,公益資金流通率極低。現在,可能像彩票一樣,屬於“即開即用型”,甚至這邊錢尚未募集到,那邊的花銷已經產生——因為太相信了必將募集到——因此,小額墊資,快速做起,也是值得鼓勵和信任的。
於是,基金會服務於公益需求的能力就越來越強;於是,基金會的人均公益效能將得到大大提升;於是,基金會服務於草根組織的能力就越來越強。說到底,資金是為公益需求服務的,而解決公益需求,除了資金,還有勇氣、智慧、經驗、方法、團隊、見識等諸多要素。
“公益資金池管理者”在這時候,才可能真正地老實下來,發現自己的本來麵目,就隻是解決公益難題這一台大戲中的一個配角,根本不是男一號女一號。可是,過去的基金會位置太過顯赫,資金對公益需求解決的要害度偏高,導致社會和基金會都產生了誤會。如今,正本清源,大家各歸其位,也算是社會糾偏能力的一個成果。讓市場的歸市場,讓社會的歸社會,讓個人的歸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