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曉萱回到公寓後隨便梳洗一番。此時的她沒有了白天的清純、活潑、可愛的陽光女孩的樣子,她穿著一件白色的浴袍,淩亂的長發隨意披散在肩上,修長的手裏捏著裝有琥珀色紅酒的杯子,蜷縮在大大的落地窗旁邊的灰黑色懶人沙發上。
安曉萱自從上了高中就不在安家住了,她是那種非常有主見的女孩,即使從小被寵到大,從骨子裏卻散發出一種不服輸的猛勁,完全沒有嬌滴滴的大小姐架子。
安曉萱的公寓並沒有離學學校很近,而是處於安家和學校的中間階段,上學有專門的司機接送,安曉萱當然不是很樂意,不過dad媽咪肯讓她搬出來住就已經很謝天謝地了,她也不敢再奢望什麼。安曉萱住的是小複式,三室一廳。室內的裝修則是簡約現代的銀灰色係,與她女孩子的身份有些格格不入,但她就是喜歡這種感覺,她從小就和別的女孩不一樣,最討厭夢幻的粉色。
“小姨,即使我再愛他,但這一次,我依然選擇相信你。”今天和汪熙的一番話,安曉萱越想越難受。她永遠都不會忘記小姨曾經的經曆。
那時候,小姨和她差不多大。和她一樣有著自己深愛著至死不渝的戀人,他們彼此認定了對方是可以守護一輩子的那個人。小姨視他比自己的生命都重要。那個男孩和汪熙一樣,跟小姨的家境相差甚遠,也因此遭到了家人的強烈反對。
男孩就對小姨提出了私奔,男孩的家庭條件很差,小姨知道他根本就沒有能力來養活自己,毅然決然的賣掉了自己所有值錢的東西和她十八歲生日是安曉萱外祖父送她的江氏百分之十的股份。
那時候安曉萱的媽咪江如雪還沒有嫁給他的dad安嘯天,江氏在上海也屬於中型的企業。小姨自己的東西和股份總共賣了才不到十億。
小姨帶著這些錢跟著男孩去了香港。小姨當時對男孩很是信任,毫不猶豫的激昂十億元交給了男孩,她相信男孩會給她美好的未來,幸福的生活。
可笑的是,小姨錯了,她錯的太離譜了。她竟然會相信沒有見過什麼大世麵的窮酸人拿著這些錢會鎮住腳,不會眼紅起私心。但這種事終究還是發生了。安曉萱還記得小姨最後對她說的話:“如果一個沒有任何能力的男人跟你提出私奔,那麼,不管你多愛他,請不要猶豫,放棄他,他不愛你。”
安曉萱的外祖父最後找到小姨的時候是在香港的一家夜總會。那個男孩拿到錢後就換了行頭versace的西裝、手表、、皮鞋……等等都搬回了他們租的別墅,還花了三百萬買了一輛法拉利,完全的暴發戶風範。
剛開始男孩對小姨還算不錯,時間一長就厭惡了,肆意的對小姨打罵,一天好幾個月的呆在夜總會。夜總會是什麼地方,那可是燒金子的地方,有再多的錢在那裏也不算什麼,更何況他區區十億,再買買行頭什麼的也就剩個六七億。錢很快就花光了,他也就對小姨更加的殘忍,沒幾天小姨身上就處處傷疤。他埋怨小姨沒有多帶點錢出來,他埋怨小姨想要靠他養著,甚至還說他養小姨這麼長時間了現在該換小姨養他了。可是小姨哪有能力去養活他,他就逼迫小姨去夜總工作,不依他就要挨打。小姨沒有辦法,她現在不是高高在上的大小姐,隻是男孩賺錢的工具罷了。
直到有一天,外祖父將小姨和男孩帶回了上海。外祖父為了臉麵硬是逼迫小姨嫁給了男孩,男孩家很窮,為了錢,也就接受了這門親事。
婚後,小姨不是沒有想過自殺,可是她骨子裏和安曉萱那樣不服輸的性格告訴她自己不能這樣做,一旦如此,她就徹底的輸了。這樣的婚姻生活她忍受了將近十年。
她毫不畏懼的殺了男孩。其實,她自己知道,她還是輸了。小姨因為安曉萱dad的關係並沒有被判死刑,而是二十年的有期徒刑。
她還記得小姨說過:曉萱長大後談戀愛可以,但結婚,一定要是門當戶對的夏家。窮人為什麼會窮,不是沒有機會,它隻會留給有準備的人,而是沒有能力,目光短淺。小姨就是太年輕被愛迷昏了頭腦,相信了不該相信的人,還拿別人的錯誤傷害了自己。
安曉萱想的入神,都沒有發現窗外下起了大雨。想了這麼多,她也悄悄地改變了主意,卻並沒有選擇不再相信汪熙,而是不完全信任他,安曉萱還是很聰明的在背後留了一手。因為她從小就很敬仰小姨,小姨的性格總是讓她佩服,無論什麼時候,她都願意相信小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