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有一件事情得到了證明,那就是蓮湖人真的很夠義氣。
那幾十個來自別的學校的學生,為了幫自己學校的一個學生報仇,就敢跑到別人整個學校門口來罵陣——這要是真的打起來,他們肯定還是得不到一點兒好處的;除了那個學校的學生外,我自己學校的學生也是很夠義氣,他們沒有一個有打算把我交出去的打算,最後更是直接為了我和那幫人打了起來。
老師們懶得管這些事情。準確地說是,現在要是去管這些事情的話,是很容易被誤傷的。所以他們直接就決定等到這場群架打完再出麵。
蓮湖的學生大家都是個頂個的手黑。地上要是有板磚和木頭的話,那麼肯定會被打架的人撿起來做武器。沒有撿到板磚和木頭的人機會拿出自己鑰匙,夾在兩指中間,當作指虎來使用。
上百個學生打架,完全就把學校的門給堵住了。很多學生就開始扒圍牆,想要爬牆出去。但是這個老師也都在附近觀看戰局。他們不會插手戰局,不代表他們不會去管那些爬牆的學生。於是又有很多爬牆的學生得到了老師的訓導。
這種混亂的局麵,一直等到以教導主任為首的那一群老一輩教師到來才得到平息。
我記得那個時候教導主任特別的威風,他領著七八個老師,裝著束緊的皮衣,手裏拿著一根教鞭(其實是用那種食指粗壯的電線做成的)就走了過來。然後手一揮就直接大喊:“學生會的呢?”
教導主任喊完了這一句之後,就立馬有幾個初三和初二的學生出現聽候教導主任的指揮。
教導主任那個時候一下子就下達了三個命令——第一,查清楚打群架的起因,並且找出罪魁禍首;第二,終止這場群架;第三,把這場群架之中打得最狠的幾個人找出來,然後好好懲罰,殺一儆百,以儆效尤。
打群架的人幾乎都是初一的學生。所以當初二初三的學生會會員們領著一群初二和初三的學生衝進來群架陣營中。我們打群架的陣營就徹底亂了。
初二和初三的學生打架比一般的初一學生來要狠得多。他們對於這種情況早就已經見怪不怪了。最初他們沒有加入戰場的時候,隻是在等待教導主任的指令。沒有等到教導主任的命令就去打架的話,那就隻能是打架鬥毆;接到了命令再去動手的話,就是維護學校紀律——這也是蓮湖初中的一條生存法則。
初二和初三的學生進入戰場的時候,地上已經沒有什麼東西可以作為他們的武器了。但是他們比大多數初一的學生要能打得多。所以很快就從初一的學生手裏搶來了自己想要的武器……而其他們打架的時候,是不會區分敵我的。在他們眼中是沒有那種自己學校和別的學校的學生的概念的。他們唯一的想法似乎就是把所有的人都打倒,然後終止這場群架。
因為有了學生會的介入,所以這場群架很快就散場了。很多學生(包括本校的)在看到了學生會的人也摻和了進來之後就立馬選擇了掉頭就跑。
真的要死被抓到的話,肯定少不了一頓皮肉之苦。還有一些打架特別狠的人被學生會給抓住了,然後那些學生就被教導主任給狠狠地批了一頓。
而在那一晚過後,幾乎所有的初一混子都知道了,學生會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地方。
蠻牛後來的願望就是要進入學生會。隻要進了學生會,他就可以隨隨便便打架了。
有消息靈通的人就告訴了我們,學生會裏麵的學生幾乎就是學校裏麵最能打和最有威望的學生了。蠻牛已經算是很能打了,但是和學生會的人比起來,他真的不算什麼。最起碼學生會裏麵的人大多數都能夠打贏蠻牛。
要說學校混子之中混得最好的人,那絕對就是學生會的那一幫人了。
他們在學校裏受到樂幾乎所有學生的敬畏,雖然這所謂的敬畏之中畏懼是主要成分。同時他們還得到了大多數老師的偏袒。
他們是維持校園紀律的人,幾乎就是教導主任的代言人。
教導主任為了樹立他們的威望,所以會在有意無意之間給他們很大的特權。哪怕有時候他們犯了錯,都不會受到懲罰。
學生會的“福利”讓很多初一的混子都有著十足的向往。於是那段時間,我寢室裏麵的人就都在和蠻牛一起努力想要進入學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