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1 / 2)

2006年,也是我讀三年級的那一年。

那個時候武俠劇特別盛行,小孩子們幾乎都被電視中那種江湖義氣所感染。連我也不例外。尤其是《天龍八部》裏麵的喬峰三兄弟更是讓我著迷。

有一回,我把自己對武俠世界的憧憬告訴了顧擎,想要顧擎和我結拜為兄弟。但是卻被顧擎給拒絕了。

顧擎對我說:“異性兄弟這種事情其實很是多餘。真正玩得好的人從來都不會在乎這個。而且人情險惡,你越是相信一個人,那個人能夠給你帶來傷害就越大。如果你真的想嚐試的話,就現在你自己的身邊找幾個人試一下。如果沒有吃虧那自然是好事,多交幾個朋友來說有利於你以後的生活;如果吃虧了,也不是一件壞事,最起碼你可以吸取到一定的經驗。”

按照顧擎的話,我還真的就在我身邊找了兩個和我比較合得來的人,去嚐試能不能結拜。

當時在學校裏麵,和我能夠說上話的人並不是很多,因為我實在是看不上他們。但是即使是如此,也依然還是有少數幾個人能夠和我說上幾句話的。其中有一個長得很是白淨的人物,名字叫做楊康雲,按照現在的說法,肯定就是小鮮肉之類的人物了;另外一個則和楊康雲截然不同,長得很糙,皮膚也黑得很,名字叫做張和林。

我提出要去結拜之後,兩個人很是爽快地就答應了我。我們找了一個周末。各自從家中偷了點兒東西出來。我拿了我爺爺的酒和一把菜刀;張和林則是拿了家中的一些黃紙和一些香;至於楊康雲,他卻是直接從家中偷了一隻老母雞出來。

三個人在河邊舉行了結拜的儀式,按照電視裏的情節弄得有模有樣的。衝著河邊插上香,然後斬雞頭,燒黃紙,歃血為盟等等一應俱全。

我們沒有拿杯子,而是直接拿了三個裝果凍的塑料杯。在杯中倒上酒之後,又先後割破自己的手,滴幾滴血到酒中,繼而一飲而盡,對天起誓。我們是按年齡排的次序。我的年紀最小,所以就是老三,楊康雲是我二哥,張和林是大哥。據說後來大哥二哥回家之後都挨打了……

從那以後,我們三個人還真的做到了所謂的“有福同享有難同當”,最起碼我們平時都是紮堆玩耍的,並且有零食一起吃,有架也是一起動手。但是我心中那個時候對他們還有芥蒂,我和他們結拜純粹是為了試驗顧擎的看法是否是正確的。所以我和他們在一起的時候總是留了一個心眼。哪怕打架的話,我也總是呆在最後麵,這也就造成了我不會打架的假象。

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我也漸漸發現了這兩個人是真心地對我好的。

我那個時候的零花錢是一個五毛錢,我總是把這些錢攢起來,一塊錢的話,我就可以買一本連環畫了。他們對連環畫的興趣不大,所有的零花錢都是花在了玩具和零食上。而他們有玩具或者零食的時候,都會叫上我。每次我挨打的時候,他們也都會出麵幫我攔著。用他們的話說就是,我是小弟,所以要保護我。

後來,有一天晚上,我爺爺出門辦事的時候,被飛車黨給撞了。車禍現場就在我家門口不到五十米的地方。我家的鄰居拿著鋤頭就截住了那個飛車黨。我的爺爺倒在地上,血留了一地,在我爺爺身旁就是還沒有熄火的摩托車。我的爺爺被連夜送進了醫院。肇事者也被關在了我的家裏。他的摩托也就鎖在了我家中。肇事者解釋自己的過錯的時候說了一句:“晚上太黑,我沒看清,以為那是一隻黑狗……”黑狗就能撞了嗎?何況還不是黑狗,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第二天,我爺爺的屍體被暈了回來。肇事者也被警察給帶走了。他在事後賠了我家五萬塊錢——真廉價啊,就五萬塊錢,卻是買走了我爺爺的命。在警察的宣告中,我卻發現肇事者是我班上高鵬的叔叔。

為此,我的大哥和二哥還為了這件事和高鵬打了一架。最後誰也沒有討到好處,都吃了不小的虧。

三年級結束的時候,大哥張和林留級了,二哥楊康雲要隨著父母去外地了,我則是順利去上了四年級。於是三個人也就理所應當地分開了。楊康雲臨走的時候,把他父親的手機號給了我們,讓我們有時間就給他打電話。

我把這個結果告訴了顧擎,想讓顧擎陪我一起高興一番,但是顧擎卻隻是對我說:“你們現在的處境才是最考驗你們的感情的時候,能夠在分開之後還能保證原有的情義的話,那你這一回結拜就基本算是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