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2筒4(1 / 2)

這是2012年的8月17日,星期五。從晚上9點被捕開始,我已經坐了三個多小時的警車了。好在,看守所終於到了。

時間已經到了淩晨了,看守所裏的燈火還在亮著。

我被兩個警察押著,推著進了這個看守所。看守所不大,裏麵現在正有兩個幹警在邊抽煙邊看電視。

“來新人了?犯的什麼罪啊?”其中一個幹警看到我之後就把煙給掐了,站了起來,就要去倒水。我知道他倒水不是給我喝的,而是給我身後的兩個警察喝的。

一個警察接過幹警遞過來的水杯,歎了一口氣:“唉,別提了,這就是那個前段時間那個鬧得很大的分屍案的嫌疑人。這家夥,真能躲啊,我們足足找了兩個多月,上頭都快把我們給罵死了。現在總算是被我們抓到了。他娘的,終於可以回去交差了。”或許是這個警察還覺得不夠解氣,還在我的屁股上踹了一腳。

我被踹得踉蹌地走了兩步才穩住身形,沒有說話,隻是低著頭。

那幹警繼續問:“這小子哪裏人啊?”

“不曉得,是個黑戶,沒身份證的。但是他說他是本地人,聽口音也的確像是本地的。”

我就被帶到了一個小房間裏,手銬也被解開。在我的身後還有兩個警察和一個幹警跟著我。

那個幹警拿著電棍指著我說:“老實點兒,把身上的東西都交出來。”

我看了一下那個幹警,他就按下了電棍的開關,劈裏啪啦的聲音在不停地警告著我動作快一點。這是我第一次進看守所,所以我也不知道要把什麼東西給交出來。我隻是把我口袋裏的錢包和手機拿了出去。然後就等待著他們的下一個指令。

“皮帶和鞋帶也全部解下來。”

對於這個指令我有些疑惑,為什麼還要把這種東西給解下來。後來我才明白,這兩樣東西被解下來是有多麼大的必要。

所有的東西被交到寄存處之後,幹警就給了我一張入監憑證,但是他們習慣性地管這個叫“服務條”。

他們又把我押到了監區,剛走到大門的時候,還沒有仔細看看周圍是什麼情況,就有一個持槍的武警對著我說:“老實點兒,蹲下別動。”

蹲下來的我才有時間去看周圍的情況,我的麵前是一個大鐵門,在大鐵門的旁邊還有一個小鐵門,小鐵門邊上就是一個值班室,裏麵還有一個幹警在看報紙。

送我來的派出所警察到那個幹警的身邊去幫我辦了手續,然後那個幹警就把小鐵門給打開,讓我走進去。

走進監區,我的心裏就有些發虛。監區裏的燈光很暗,但是還是能夠讓我看得清這周圍的高牆,以及牆上那虯雜的電網。

有兩個看守走了過來,他們看到了我之後就開始罵娘,接著就讓我脫衣服搜身,要脫光,連襪子都要脫。等到我脫光之後,其中一個看守就把我的鞋子拿了起來,然後就掰了掰。發現我的鞋子是可以掰彎之後,他就對著另一個人說:“沒有違禁品,可以帶走了。”

他們給了我一個塑料盆,讓我端著,盆裏麵有毛巾、牙刷、牙膏和一個碗。然後我被帶進了“筒道”,其實就是樓道,隻是他們喜歡這麼叫。他們把我帶走了二樓第四間,他們把這個叫“2筒4”。

監舍,也就是號子。這號子的寬度不到三米,長度大約在7米。但是高度卻是足足有6米多高。打開門之後,酸餿味和汗味就迎麵而來,我看到裏麵有一個大通鋪,一長溜的板子,足足有五米多。上麵密密麻麻地睡了十幾個人。靠門的地方,有幾個人睡得很死寬鬆,但是越是到後麵的話,人就越擠。前麵的還能平躺著睡,後麵的人就隻能側著睡了。

一個看守把睡在最前麵的那個人叫醒:“喂,黑子,新來的就交給你了。你看著辦吧。”

那個被叫做黑子的人看了我一眼,用本地話對我說:“哪兒的人?”

我也用本地話輕輕說了一句:“本地的。”

黑子沒有再和我說話,拍醒了他身邊的一個人:“你去幫他找個睡的地方,老子接著睡。他媽的,半夜送人進來,還讓不讓人好好睡覺了?”

被叫醒的那個人示意我把盆放到大通鋪下麵之後,就直接領著我走到了最後麵。其實他們不管這個叫“大通鋪”,而是直接叫“板子”。這個稱呼其實也是很形象,但是我還是寧願管這個叫大通鋪,最起碼聽起來會更像是人睡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