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來後他們一句話都沒有多說,七手八腳的把東西收拾好,然後帶著二毛和光光,神不知鬼不知的下了樓。
麵包車一溜煙,飛快的消失在了街道盡頭。
……
夜色中,二毛和光光隻留下了一道殘軀不全的背影。
此時此刻,二毛突然想吟詩一首。
啊~~~
賺錢賺的手抽筋,
現在回家把錢數。
要問為啥不留下,
隻怕賺錢沒命花!
說的沒錯。
二毛現在,正好是時候離開。
他現在再不走,就要玩脫了!
那,可不是再打斷他一條腿那麼簡單了!
說不定他的小命都得搭上!
他現在要躲起來,但並不是退縮,隻是暫時的離開,將來的他,肯定還會回來,隻是需要恰當的時機才行。
那時候的他,將會變成一隻餓狼,狠狠的咬他們一口!
二毛的離開,是帶著不甘的。
林立的到來,是帶著憤怒的。
隔天,林立看著空蕩蕩的病房,整個人幾乎傻掉了。
他這真是做夢都沒有想到,二毛竟然跑路了!
拿了自己的錢,跑路了!
該死的!
他早就應該想到,這些人不可信的!自己咋這麼笨!咋這麼大意啊!
小張和小王的臉色也不太好,二毛這一跑,他們的工資就沒了啊!問林立要吧,他也沒錢啊!
咋辦?
隻能把這憤怒轉移到二毛身上唄!
“林隊,要麼我們報警吧?”小王說。
看見沒?
林立都被二毛整的要報警了!他都差點忘了,自己還是警察出身呢!就這麼去報警,不得被派出所的同誌笑話死!
還是那句話,人,有時候就不能太貪心,太貪心的結果隻有一個,那就是自取滅亡!
林立是官場的人,到底隻是官場的人,他沒有在社會上混過,不知道其中的水有多深。
想二毛和光光這樣的人,不在少數,但是,卻能讓他們被玩的團團轉。
社會上,真是臥虎藏龍的地方啊。
這件事,林立他們還不能多說,隻能打碎牙齒往肚子裏咽。
報警,當然是行不通的了。
他甚至都不能和段科長還有劉處長說這件事。
差評!
這是林立給自己這次行動的評價。
啥都沒搞清楚,就匆匆給人家錢,現在好了,連自己兩個手下的工資都搭了進去。
還是那句話,人不能太貪。
可林立一直都不是一個貪的人,隻是這次,他有點著急了,想快點把這案子辦了。
“不要報警,這件事就當沒發生過!”林對說。
小張和小王點了點頭。
“那要麼我們去旁敲側擊一下,讓警隊的同誌們配合一下,把這個二毛給找出來?隻要我們不說原因,肯定沒人知道。”
這主意,其實不錯。
但林立聽了這話以後感覺臉上燒的慌。
他這某種程度上來講,也算是犯法了啊。
送錢,讓人些舉報信。
這不是犯法是什麼?
林立沒說話,轉身走了。
小王和小張趕忙跟在後麵,他們三個人,匆匆消失在了醫院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