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科長的話,將了這個人一軍。
道理是這個道理一點沒錯,可是在這裏,話可不能這麼說。
這人一拍桌子:“段文功,可你是個公職人員,你這行為,已經違反了條令條例!”
段科長嗬嗬一笑,這人是腦袋秀逗了還是怎麼著,竟然用條令條例來嚇唬他。
當年,那厚厚的一本條令,段科長可都是能倒背如流,上麵寫著點啥內容,他是最清楚不過了。
公職人員是不準和亂七八糟的人來往,這點,是段科長做錯事在先。
他索性也不廢話了。
“是,我是違反了條令條例,你們處罰我吧!”
段科長能不知道?
違反了條令,充其量就是周六日的時候去學習一番,這有啥大不了的?
他們要是因為這件事,可能把自己抓過來嗎?
審問人員說:“這是你其中的一件事,現在先說接下來的事。”
說著,他拿出一張照片讓段科長看。
“這上麵的公司,你不陌生吧?”
這是天正房產的照片。
關於這個段科長當然不陌生了,相反還熟悉的很呢!
陳科員不止一次的和他說過天正房產,本以為事情會挺順利的進行下去,沒想到還是被發現了。
“我不知道這公司。”段科長臉不紅心不跳。
本來心裏還沒底,但是看到這照片以後,他立馬就放下了心。
他們,是想用王老板的這件事和他說事。
不過段科長既然做到了這個份上,那就把退路的想好了,他們手中現在掌握的這一點點證據,說實話還真弄不倒他!
充其量,就是一些可罰可不罰的罪名。
審訊員眼睛眯了眯:“不知道?那你知不知道這個公司辦事,都是打著你的名號的?你知道你這是什麼行為嗎!”
段科長眉頭動了動,語氣嚴肅起來:“這位同誌,你說我行為不檢,那請你先拿出證據來!是!王老板和我喝茶的時候是向我打問過關於房地產的事,我也隻是給過他建議,讓他和小公司合作,僅此而已,其他的事我想幫,也使不上勁啊!我是什麼係統?房產界,又是什麼係統?這可是隔著行呢!要是這麼說的話,我倒是覺得你們應該去找張局,找老沈去!”
這話,說的相當有道理。
老沈,是土地局的。
天正公司的那片地,不就是土地局皮的嗎?
張局,那是房建局的。
這些事,也都要他點頭才行。
這和他段科長有啥關係?他充其量隻是在背後給人出了個主意而已!
這連教唆罪都算不上!
這話,讓審問員語塞了。
段科長是警察係統出身,他們和段科長玩這個還太嫩了點。
本來還想著帶節奏,現在節奏都被段科長給帶起來了。
段科長,不簡單啊!
想到這裏,審問員也不廢話了,直接說:“我們也是接到有人實名舉報,所以才對你展開調查的,這些事,絕對不會無中生有。如果你配合,就盡快把這些事和我們講清楚,或許我們還會從輕處罰。”
“同誌,沒做過的事,你讓我怎麼和你交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