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二章樓鳳和流氓的愛情(2 / 2)

她們都已經不要臉皮來做“小姐”這個行當,自然是錢賺得越多越好了。

李斯曼的母親馮米娟就是在做樓鳳的時候,認識了李斯曼的父親李陶。

李陶在當地是個痞子,他討老婆不好討,誰家會把女兒嫁給這麼一個玩意兒——坑蒙拐騙偷、吃喝嫖賭抽,什麼都會,就是一個渣滓。

要說“破鍋總有破鍋蓋,破人總有破人愛”,這話說得還真的對——李陶和馮米娟兩個人也是“野雞配流氓”的絕配,就這樣,兩人把婚給結了。

婚後,兩人生了一個女兒——李斯曼。

等生完了小孩,馮米娟繼續做樓鳳,李陶則到處去打牌,偶爾跟人磕一架,收點保護費之類的,日子那是能過且過。

又過了四五年,馮米娟又懷孕了。

懷孕後,馮米娟還去了醫院,專門找了人給他照B超——要是女的,她就準備流產掉,要是男的,她就給生下來。

照B超的醫生,收了馮米娟一百五十塊,真的給照了,是個男孩。

馮米娟得知自己的二胎是男孩之後,回了家,開始和李陶攤牌,她說現在有兒子了,日子不能這麼過了。

“那該怎麼過?”李陶問馮米娟。

馮米娟說:兒子是光宗耀祖的香火——得好好培養,賺點錢,以後供他讀書。

“我是個做樓鳳的。”馮米娟說:我這樓鳳,賺不了多少錢,也賺不了多久的錢了,現在我年老色衰,這工資,還能賺幾年?到時候兩個孩子,怎麼養得活?更加不說送兒子去讀書了。

“那我去賺錢咯。”李陶說一個月後,他就去香港。

他說跟他一起玩的小兄弟裏,有個叫“白皮”的家夥,他叔叔在香港搞偏門,要找不少逞強鬥狠的大陸仔去成立一個新的幫會。

李陶覺得這是一個機會,說自己想過去闖闖,功成名就了,那養活兩個小孩,算什麼事?到時候不但讓兒子去讀書,還讓女兒也去讀書。

李陶和馮米娟都是極度重男輕女的人——讓女兒去讀書這種最基本的公民義務,到了他們嘴裏,像是女兒前世修來的福分似的!

馮米娟說行。

他讓李陶把女兒帶到香港去,她則在家裏,做樓鳳,順帶養活兒子。

就這樣,一個家庭分成了兩半,一半在閩南,一半在香港。

在李陶帶著女兒走之前,馮米娟還找人,給女兒的肩膀上,做了一個紋身——頗有點當年美國大兵紋身的味道。

當年美國大兵出去打仗,怕自己客死他鄉,屍體不好認領,就給自己做奇奇怪怪的紋身,戰友或者家人,根據屍體上的紋身,就能認領出他們的屍體來。

馮米娟給女兒做紋身,估摸著是想——不管女兒多大,隻要看到紋身,就能認得出來。

同時,紋身也是馮米娟唯一能留給女兒的念想了。

兩半家庭分開了。

李陶帶著李斯曼去了香港,他也真的加入了當地的h社會。

還真別說,李陶去了黑幫,發揮了他性格裏逞強鬥狠的一麵,很快,在那個小黑幫裏,迅速混成了幫會紅棍,錢也賺了不少,也給馮米娟他們,彙去了不少錢。

當時的李陶,真的是“春風得意馬蹄疾,一夜看盡長安花”,他當時以為錢就是這麼好賺,人也飄飄然了,吃喝嫖賭這些事,搞得更凶了。

最可怕的是,他還沾惹上了毒品。

開始是搞搖頭丸,後來抽海洛因——他一陷入了毒品,沒風光個四五年,一次在吸食大量毒品的情況下,死掉了——心肌因為過度亢奮,繃緊得太久,斷掉了!

李陶死了,當時快十歲的馮米娟直接跑路了。

她很機靈,別看她當時年紀小,但是……她很深刻的認識到——周圍的叔叔阿姨,沒一個好玩意兒,有父親庇護的時候,她還沒人欺負,現在她父親死了,這些阿姨和叔叔,也許會把她變成一個蠱惑女,也許會把她賣到紅樓。

李斯曼直接逃到了另外一個城市,找當地的慈善機構,在慈善機構的幫助下,上了公立的學校。

她平常就住在慈善機構的收容所裏,白天在學校發奮學習。

後來,她考上了香港一個不錯的大學,拿了獎學金。

李斯曼說到了這兒,把肩頭的衣服蛻掉,露出了後肩膀上的紋身,說道:我的事說到這兒,一直都算悲喜交加,可是,因為我肩膀上的這個紋身,就是我母親當時把我送到香港來之前,給我紋的紋身,讓我的生活,變成了一個十足的悲劇。

是嗎?我半信半疑的看著那個紋身——不過,我這一看那個紋身,心裏默念了三個字——陰陽繡。

李斯曼肩膀上的紋身,是一個陰陽繡的紋身,這個陰陽繡紋身,既不是我師父做的,也肯定不是塗鴉做的,也不是我做的,那到底是誰做的——白衣獠做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