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普通發票管理的措施3
(五)行政性收費收據納入發票管理範圍。目前許多行政事業單位收取管理費,出租房屋、車輛、培訓等取得收入的憑證都是收據。這些收據一類收據是普通三聯單,一類是財政部門管理的收費收據,稅務部門對有些收費項目依法征稅時缺少準確依據,加之部門配合不好,偷漏稅現象很普遍。如果對這類收據統一納入稅務部門的發票管理範圍,解決上述矛盾就容易多了。
(六)發票報表與納稅申報表同步報送。納稅單位在每月報送納稅申報時,一並將每月的發票使用情況報表一起報送。稅務機關要有“以票管稅”的征管思想,改變發票與納稅脫節的管理現象,善於在報表中發現問題找出發票檢查的重點。
(七)稅務機關內部設置發票專門管理機構,嚴肅發票管理製度。就目前看,國稅係統已設立發票管理處(科)等專門機構,配有一定的人力從事發票管理工怍,體現了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地稅係統發票管理由征管處(科)負責管理,人員少,工作量較大,管理趕不上要求。建議地稅係統也可設立發票管理專門機構,加強這方麵的工作。另外,稅務部門要嚴格執行發票管理製度,違章處罰要嚴肅、認真,不能讓違法者覺得發票上有機可乘、有利可圖,增加發票管理的法律威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