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關於開展納稅評估工作的建議2
(四)提高納稅評估的信息化水平。納稅評估要充分依托科技手段,減少人工的、粗糙的經驗式評估,要通過建立數學分析模型,運用專門的納稅評估軟件,針對不同情況,進行分類、歸納、處理,全麵提高評稅的效率與質量。建立計算機預警製度,由計算機係統對用票量、申報銷售、申報稅金與曆史數據相比出現較大變化的納稅人進行自動提示。目前,各地在征管軟件的開發和運用上已經取得明顯進展,比如蘭州市地稅局,引進開發了全市統一的綜合征管軟件,實現了稅收信息在市級大集中,對納稅人基本信息的采集比較全麵、詳實,申報數據也可以即時生成,隨時調取,這為納稅評估工作的開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隻要嵌入評估軟件就能將評估工作初步開展起來。因此,應加快引進或研發納稅評估的專業應用軟件,設計和充實軟件的評估分析內容,實現納稅評估的智能化管理。
(五)設立和明確納稅評估組織機構。《辦法》規定納稅評估工作主要由稅務所等基層稅源管理部門及稅收管理員負責,在各地評估工作實踐中,對於評估工作的協調組織,有的成立專門的評估機構,如北京市地稅局、山東濱州市國稅局,有的由征管部門負責,從實施情況看,前者取得的效果較好。鑒於納稅評估具有很強的專業性,而且其工作量很大,建議在市、縣(區)兩級分別成立評估處(科),配備高素質的專業人才,負責對本轄區的納稅評估工作進行部署、協調,根據宏觀稅收分析、行業稅負監控、納稅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會計核算情況以及內外部相關信息,運用數學方法測算和公布各稅種、各項評估指標預警值。對評估對象實行分層管理,由稅務所負責一般性、小規模企業的評估,由評估處(科)負責重點稅源、重點行業納稅戶的評估。
(六)建設高素質的評估人才隊伍。在人員選配中,要充分考慮幹部間各自的優勢與特點,既有擅長稽查、會計業務的,又有熟悉計算機、統計學知識的,既有善於分析研究的理論型人才,又有善於調查取證的業務型人才,使他們在知識、能力結構上相互補充,相互滲透、相互配合。同時,大力開展幹部教育培訓,改善評估人員,特別是專門評估機構工作人員的知識結構,使每個評估人員成為既有特長,又具備適應評估工作的綜合素質的複合型人才。工作中,應組織評估人員進行案例分析討論,逐項分析評估方法、過程和結果,總結出較好的評估方案,讓全體幹部學習借鑒,在實戰中提高評估水平。
(七)加強納稅評估的後續管理。在評估工作結束後,針對發現的疑點,要組織稅務約談,對納稅人計算和填寫錯誤、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問題,要求及時糾正,提出改進意見,以達到促進納稅人提高申報質量的作用;對有偷逃稅等稅收違法嫌疑的,移交稽查部門立案查處。加強評估與管理、稽查環節的銜接,要求管理、稽查部門對評估結果的查實情況進行反饋,並根據稽查結果與評估結果的比對情況,檢驗評估方法、結果的有效性,為以後修正評估指標及其預警值、改進評估方法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