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又發生了種種事情吧,時間過去很久了,我也不想再多說什麼。隻提一下我們分手的那天晚上。
那天我拉著她在外麵玩了一天後,晚上就死活不讓她回寢室,一定要讓她和我出去住,她很抗拒,最後還是同意了。在酒店裏她黑著張臉,很大聲的和她的男閨蜜語音聊天,我明白她是用這種方式發泄自己的不滿,所以我強忍著沒有說什麼。
一直到要睡覺的時候,我發現她一件衣服都沒脫,當時是10月份,天氣有點冷了,大家穿的都不算少。我問她:“不熱麼。”她說:“沒事。”
當然啦,後來的時候,我還是沒忍住去脫她的衣服了。她說,她明天有體測要跑800米,讓我不要鬧,我想了想就真的沒有別的動作,隻是解開了她的外套,抱著她睡了一個晚上。我當時想的是如果是初夜的話,第二天肯定是跑不了步的,算了吧。。。
結果第二天早上醒來,我剛洗完臉她就提出要分手!臥槽?難道是我洗臉的姿勢不對嗎?
她應該是覺得累了的。我也同樣覺得很累,所以我也沒有去聲嘶力竭的挽留,隻說聲:“你認真的?”
“嗯。”
“想好了?”
“嗯。”
“不會後悔,是嗎?”
“嗯。”
“明白了,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就行。”
“反正我也要回去,順路而已。”
“好吧。”
到學校分開之後,就再也沒有過交流。
嗯,這段感情到此為止,其實我最初所謂的喜歡,也是挺扯淡的,既沒有多認真,連理由都是後來苦苦思索之後瞎編一通,牽強附會上去的。我現在突然覺得,哪怕是條單身狗,也不要因為不想吃狗糧,就強迫自己愛上一個人,害人害已罷了。最後附上我寫的一封矯情的情書,我現在看著除了發笑,真的不知道該有什麼其他的表情。
親愛的xxx同誌,首先我要代表我爸我媽等我的直係親屬以及各方好友,熱烈祝賀你能成為xxx同誌的革命伴侶,望你們能在今後的生活中互相扶持,相濡以沫,為共產主義事業共同奮鬥,作出更大的貢獻。
扯淡結束(shu),下麵是正文。
喜歡上一個人這件事,起初是不需要什麼的責任的,也講不出什麼道理。一定要說理由,可能就隻有,第一次接觸時那玄而又玄的感覺。以及很多人避而不談,卻又至關重要的,容貌和氣質。
我們的初遇,應該是我占了些便宜,畢竟當時,我以軍訓教官的身份,出現在你的麵前,那一身空軍迷彩,成了你對我的第一記憶。而你對我而言,則是我所帶領的五班中的一員,是那六十分之一。所以,後來能在人海中,找到你,結識你,這是我最大的幸運。
我們第一次交流,是在站軍姿時,你因為低血壓突然蹲下,整張臉埋在臂彎裏,說著“沒事,沒事”,當時我很擔心你的身體,你也成了整場軍訓中,我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在意過的女生。這是巧合,看著也有點矯情,可事實就是這樣,怎知這不會是我們命中的緣份?這總是讓我在回想時,品出一絲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