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剛剛我手賤,刪了一次稿,所以現在要慢慢想想,我是怎麼寫的。
話說覺得“驚魂”or“往轉眼”這個名字奇怪的不止是你們,還有我自己。這篇文開始寫的時候也蠻早了,那會子火影裏還沒出現長門,可是就在我剛在網站上發了沒幾天的時候,我坑爹的劇透體質又開始了,AB竟然在我之先把“輪回眼”亮出來了,so,你們懂得。
好的,不多說廢話。開始討論最重要的話題:
有關“驚魂”,其實稱之為“渡魂”或許更合適,隻是並不是像和尚或者道士那樣的眾生皆可普渡。所謂“驚魂”,便是要驚醒迷途的妖魂。
上篇說明也已曾提到過,妖必須化形才可有進一步的修煉機會。但是一旦化形成功,便意味著要成為人一樣的生物,有更為複雜,更受他人影響的七情六欲。因此,自也會有看不穿這種種情愛的存在。
妖靈精魅與人不同,其受天地造化而生的程度或表現更為明顯。所以若是已走上修道之途,不是化神入魔;便隻有神魂消散,化作天地之初誕出的那抹原炁,滋養終生的這一下場。
人,尚有六道輪回可轉世再生。妖若受重創致死,卻再無任何機會。某由妖入神的大能憐憫其悲,便降神通於凡人,可教化迷途妖魂,以圓自身功德。但教化之力卻必須由妖族提供,如斯,才有了“驚魂”的宿主。其二者缺一不可,一為點醒妖魂之鍥,一為點醒之力。一旦二者結盟,便生生世世不可輕易離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