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進稽查工作的思路和建議下
8、加強對典型案件的解剖和分析。抓案件的解剖和分析,一是可以掌握違法分子的作案手段,總結檢查的方式方法,為同類型案件的檢查積累經驗。二是分析研究稅製、稅法及征管方麵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建議和措施。三是查找是否有稅務管理人員與違法分子勾結,合謀進行違法活動的行為。通過解剖和分析,從個案中總結出一些規律性的東西,掌握案件的分布情況和稅收違法活動的總體趨勢,強化稅收管理的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為領導破解和解決稅收工作中的問題提供決策依據。同時對案情進行分析總結可以提高稽查隊伍的綜合業務素質,對於推動今後案件查處工作,推進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以查促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稽查部門要把典型案件的解剖和分析作為一項工作製度,定期進行分析形成材料,反映稽查工作的成效。
9、開展“審計型”稅務稽查提高執法和服務水平。稽查部門要進一步轉變執法理念,逐步使稅務稽查工作從“監督打擊型”向“管理服務型”轉變,促進辦案質量的提高,實現稽查工作就案查案向稅收服務和適宜經濟的發展轉變。采用審計程序、現代審計技術和相應的工作底稿製度,對經營規模大、核算水平高、管理製度全、自我約束力強的納稅人,就企業申報納稅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深層次的分析稽查審核管理,對於防範稅務風險、增強企業納稅遵從度等方麵具有促進作用。
在審計稽查過程中如果發現納稅人存在不合理避稅和重大違法行為,要進行嚴肅處罰。但如果在審計稽查中發現納稅人存在非惡意性造成的一般性違章行為,可以給予提示或提出改進意見,規範納稅行為。在對納稅人提供個性化服務方麵,由於稅企雙方信息不對稱,在對稅收法律法規的理解和具體執行過程中,所站的角度和掌握的深度不同,必然會產生一些差異,因此,要在現場審計稽查階段通過麵對麵的溝通方式來解決。在審計稽查終結階段,要向企業出具改善經營管理的“管理建議書”,“管理建議書”的內容,應結合稅務機關的自身優勢,重點闡述企業在內部控製製度、對應稅所得與會計所得的差異的調整、各項經濟和財務指標與同行業相比存在的潛在風險等方麵的問題。對審計稽查發現的各種問題,稅務審計稽查部門應協調稅務機關內部各有關部門共同解決或處理,為企業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有利於提高稅收管理效率,密切征納雙方關係,切實推進稽查工作質量的提高。
10、樹立大局觀念切實加強協作關係。國、地稅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形成稅收管理合力,指定相關部門責任人專門負責日常聯係協調工作,落實聯席會議工作製度,定期交流溝通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增強稽查工作的協同性,處理好國稅、地稅稽查局之間的合作關係,處理好與公安部門的合作關係,處理好與被查納稅人的關係,加大與國稅稽查的聯合檢查和協作配合,地稅部門要積極拓寬與相關部門的數據交換與互聯互通渠道,製定信息交換與數據共享製度,尤其要加快國、地稅信息係統互聯互通,實現稅務稽查信息共享。同時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支持,進一步加強與財政、工商、公安、銀行、社保、城建、交通等部門的配合,大力推進社會綜合治稅、協稅護稅工作,增強管理實效。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