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稅收法製建設的對策與建議(下)(1 / 1)

加強稅收法製建設的對策與建議(下)

(五)強化內部監督、減少稅收執法的人為因素。目前在稅收執法方麵,國家稅法或相關法律都有比較嚴格的規定,但由於這些法律或行政法規是針對全國製定的,因此具體到某一個執法環節上不可能規定的過細,也就是具體執法幹部仍然存在著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對此建議各級稅務部門應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範圍內,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自身的執法標準,增強法律、法規鋼性,減少人為因素的影響。

(六)虛心接受納稅人的監督。實踐證明納稅人的批評與監督,是稅務機關轉變工作作風推進稅收法製建設的有力武器,稅務機關要求開設網站和對話窗口,堅持政務公開製度,擴大政務公開麵。要采取多種有效形式把稅收政策、執法責任、執法程序,稅務幹部的違法違紀行為和處理情況等通過各種媒體全麵公開,以求得社會監督,加強社會對稅務行政和執法的監督力度。

(七)加強稅法宣傳,營造良好的納稅氛圍。在設立各種谘詢熱線的同時,各級稅務機關應逐步增大稅法宣傳的投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增強依法納稅觀念。還應進一步增大對涉稅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特別是那些涉稅大案和典型案件的曝光,這樣既能震懾不法分子囂張氣焰,又能警示和教育廣大納稅人知法、守法,從而為營造良好的納稅氛圍創造條件。

總之,推進稅收法製建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我們地稅工作者要以新的思維方式積極的工作態度去研究問題解決問題,大膽探索勇於實踐,充分發揮計算機及其網絡的最大效能,減少人為因素,建立健全各種監督機製,強化服務意識,積極麵對“入世”後的各種挑戰與機遇,努力開創我國稅收法製工作的新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