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稅務機關征收社保費促進“費改稅”趨勢(上)(1 / 2)

一、稅務機關征收社保費促進“費改稅”趨勢(上)

加強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保障。地稅部門經過幾年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的探索和實踐,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征繳方式和征管模式,進一步擴大了征繳範圍,強化了征繳力度,提高了征收質量和實效,切實改變了過去分頭管理,政出多門,錯亂不一的征管現狀,真正實現了各費集中統一征收,確保社會保險費征收工作逐步走上健康發展的軌道,為推動社會保險“費改稅”起到了一定作用。

(一)理順社保費征管體製,地稅部門實現“五費統征”

從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我省的社保經辦機構主要負責養老和失業保險的參保登記、審核征繳及發放工作,隨著社會保險的覆蓋麵不斷擴大,由於征收管理的局限性,各種問題日益突出。甘肅省人民政府從強化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確保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維護參保者的合法權益的需要出發,決定從2000年4月1日起,全省的社會保險費統一由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征收。自社會保險費由地稅部門負責征收以來,社保費征管體製逐步趨於完善。其一,將由原來各自為政、分別征管不同社會保險的社保經辦機構體製,形成了目前社保機構辦理社保登記、審核業務和社保金發放,地稅部門集中統一征收各項社會保險費的征管模式,從而改變了執法剛性弱、管理手段參差不齊的落後局麵,增強了征繳的強製性;其二,建立稅務部門征收、財政部門管理、社保部門支出的社會保險費管理體製,形成了“多管齊下”的工作格局,改變了過去社保經辦機構“征、管、發”職權集中,而造成社會保險費征繳效能低下、調劑發放功能弱化的局麵,加強了社會保險資金的安全性,維護繳費者的合法權益,更好地發揮社會保險基金的長效作用。其三,地稅部門是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體製,隊伍整齊劃一,實施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費的全部征收,可以簡化征管程序,降低征繳成本,將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信息歸集整合,集中管理、統一征繳,以便有效堵塞漏洞,減少企業拖欠社會保險費和逃避參保的情況,促進了社會保障事業的良性發展。

(二)地稅機關的征管優勢強化社保費征繳力度

社會保險費改由地稅征收後,按地方稅收屬地管理的原則,將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納入稅收管理的體係之中,實行“稅費統籌”管理。近八年來,從蘭州市地稅部門征收社會保險費的狀況看,從上到下,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始終把社會保險費征收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組織社會保險費收入已成為地稅部門中心工作之一,幾年內全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第一,社會保險征繳覆蓋麵迅速擴大。稅務機關充分發揮稅收征管的綜合優勢,積極聯合勞動保障部門廣泛地開展擴麵工作,由原來的國有、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範圍,發展到將工商個體戶、自由職業者、農民工都納入了征繳範圍。2000年3月份,蘭州市地稅局從勞動保障部門接受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單位2145戶和失業保險參保單位3511戶的基礎征管資料,通過對繳費和納稅人的資料進行全麵統計對比,對應該參保而未辦理社保登記的納稅戶,作為社會保險費擴麵征繳的重點對象。2007年初,養老保險參保單位達3550戶,比2000年增加了65.50%,參保人數為59.12萬人;失業保險參保單位達4258戶,比2000年增加了21.28%,參保人數為57.33萬人。陸續又接受了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費的征繳工作。目前,醫療保險參保單位有3458戶,參保人數為51.51萬人;工傷保險參保單位有2338戶,參保人數為20.19萬人;生育保險參保單位有2896戶,參保人數為25.27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