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回 陳三元兩世出奇(1 / 1)

按下王春不表。再說張二舅夜夜與二娘偷情,直至月終,老夫人痊可,三月內擇這日期,方才完姻。三元聞知學道發牌,考試生童,兄弟二人,即往縣中納卷。考過,取了,又赴府考,又取了,宗師考了,取他複試,文字做完,親自交卷,懇求麵試。提學看罷道:“我看兩卷,可為案首,不分高下,以招複試。今二卷各有所長,竟不能定奪。也罷,庭前有烏絨花一樹,我出一對,對得好的居案省保宗師出道:

烏絨花放,如新羊毛筆染銀珠。

三元對道:

皂角子垂,似田雁翎刀生鐵秀。

提學將三元取了案首,登時補稟,兄弟亦取入學,其年亦娶了妻子,一家兒雙喜臨門。親朋往來不斷,好熱鬧得緊。正是:

窮有街頭無人問,富居深山有遠親。

後來三元做了歲貢舉人,授了義烏縣知縣,到任後,與吳勝父母墳上增添樹木,旌表墳塋,妻家墳上也是一樣的光輝起來。六年任滿,受了封贈,不願居官,掛冠林下,做了一個逍遙散人。子女五人,俱享榮貴。可笑陳棟空掙了萬貫家財,臨死時隻落得一雙空手。小二謀財害命,逃不過天理昭彰。後來之人,切不可見才起意,以酒罵人,戒之戒之。正是:

冤家不可結,結了無休歇。

害人還害自,說人還自說。

哀哉吳勝,拚命於萬馬場中,得財於千屍堆內,滿擔而歸,誌願足矣。奈何慢藏誨盜,多飲傷身,竟作他鄉之孤魂,恢複報應昭然。一物一件,加倍償還,小二之死於獄,有餘辜矣。

王春淫人之妻,人亦淫其妻,馮七捏造西江月,命殞東流水,天理絲毫不錯,人心枉自安排,人當鑒此以為戒。